来源:广元市政府网2016-06-22 10:25:36
广元市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夯实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基础,现结合实际,就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创新机制、安全高效”的发展原则,以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和主导产业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为重点,以提高农机装备、作业、服务和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以实施现代农业推进工程为抓手,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促进农机农艺融合,着力加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
二、目标任务
2017年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75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3%。新培育农机大户30个、专业合作社8个、服务超市9个,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59个、作业面积突破60万亩。
2020年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85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保有大中型农业机械1万台(套),特色产业专业农机具2000台(套)。培育农机大户700个,建服务超市100个、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8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80个、年作业面积达80万亩以上。在已创建的2个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基础上,新创建1个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2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农业机械化发展基础
1.围绕优势农业产业规划和布局,统筹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土地整理、小农水等农业项目建设,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基础性条件。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中充分听取和采纳农业(农机)部门意见,使建设的项目符合农机作业条件和标准。
2.加快推进农业生产作业道建设,每年新建、改建生产作业道800公里以上,对已建成的农业生产作业道加强维护保养,逐步构建“进组、入院、到田”的农业生产作业道网络,增强农机作业通行能力。加快推进农村机电提灌排灌设施建设,持续维护改造年久失修的提排灌设施,规划储备一批提排灌设施项目,力争年均新增机电提排灌设施20台(套)。加大田网、路网、渠网以及电力、供水、通讯等农业基础设施配套的建设力度。2020年末,全市新建改建农业生产作业道达到4000公里,常年机电提灌面积达到40万亩。
3.加强农业机械化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科技水平。支持鼓励本地农机工业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研发适合我市山区耕作使用的小型农机具。
(二)提高农机装备水平
1.提高粮油及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
(1)推动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突破水稻生产机械育插秧难题,稳步发展机械烘干技术;引进高性能联合收割机,解决谷物破碎率高、含杂率高、割茬高的问题。大力示范推广小麦精量播种以及马铃薯、油菜、玉米直播与收获机械化技术,不断提高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
(2)推动茶叶生产加工机械化。引进推广茶园耕作、喷灌、修剪、采摘及加工技术与设备。建设一批茶叶生产加工全程机械化的规模茶场茶企。
(3)推动果蔬生产机械化。推广应用果蔬耕整地、除草、植保、喷滴灌、分选等农机具,全面提高果蔬种植、植保、收获、贮藏等环节机械化水平。
(4)推动食用菌生产机械化。引进推广食用菌生产的木屑粉碎、拌料、装袋、灭菌、烘干、冷藏、真空包装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形成一批工厂化生产基地。
(5)推动烤烟种植机械化。推广烟田起垄机、覆膜机、移栽机、培土机、追肥器、高效植保器械等实用型农机设备,提高烟叶生产机械化水平。
(6)推动畜禽水产生产机械化。畜禽以牧草收获、粉碎、青贮和饲料加工、拌和、投喂机械为重点,水产以挖塘、清淤、增氧、投料机械为重点,大力发展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化和工厂化,加快畜禽粪便及废弃物加工和综合利用机械化发展。
2.提高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推广农产品保鲜、烘干、分级、包装、储运等产后处理机械和设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3.提升农业生态环保机械化
按照绿色、安全、无公害的要求,引进推广发展农村沼气、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高性能植保机械、新型节水灌溉等机具和设备。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适用技术推广。
(三)培育新型农机经营主体
加快建立以农机服务超市为平台,农机大户为骨干,农机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新型农机服务体系。优先把农机购置补贴和金融、保险、担保等信贷资金向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鼓励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开发、农机作业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项目,帮助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普及推广农机技术新知识和实用操作新技能。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扶持一批,金融、保险、担保信贷资金支持一批,农业部门技术指导和科技帮扶一批,引导和培育全市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向职业化经营发展。
(四)增强农业机械化服务能力
1.健全和稳定农机人才队伍,完善农机推广服务体系。支持鼓励县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选聘具有农机推广高级职称或农机专业硕士毕业研究生从事农机推广工作。县区要统筹资源配置专业农机推广管理机构,加强对乡镇基层农机推广和农机安全监理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目标绩效考核。乡镇要在农业服务中心设置农机技术推广(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做事,有经费办事。创新农机推广机制,提高农机示范推广能力。市、县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责任落实好、装备设施全、作业水平高、服务技术优、示范带动强”的农业机械化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和认定办法,力争从2016年起,每年创建3个市级和10--15个县级农机化示范乡(镇)。
2.创新农机服务模式,积极探索订单作业、承包服务、土地托管等服务方式,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机经销企业通过互联网搭建农机供需信息平台,健全农机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开展跨区域性接茬作业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把农业机械化推进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根据国家、省、市发展方针政策,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谋划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工商、公安、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税务等相关部门要把农业机械化发展作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通力配合,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共同推动全市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扶持政策
1.建立健全以政府扶持为引导,以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投资为主体,以社会资金和银行信贷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本级财政视财力情况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给予支持,用于各地重点推广的农机具购置(更新)累加补贴、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平安农机”创建、市级农业机械化示范乡(镇)创建、以及省、市、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农机农艺结合引进示范的奖励。具体奖补办法由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牵头制订。各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农机购置(更新)补贴、农机服务组织培训、农机安全生产及农业生产作业道、提排灌等基础设施建设。
2.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农机工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信贷扶持。在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积极开展农机抵押、质押贷款业务,推动农户联保、农户互保、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担保等多种信用保证方式。
3.加大农业生产用地用电政策落实。对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育种育苗设施、农业生产看护房、晾晒场、粮食及种子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农作物秸秆临时存放场所等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对提灌、排灌、保鲜、烘干、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三)强化农机安全监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行业技术标准等,预防和遏制农机作业较大以上事故,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注重业务培训、安全宣传和执法监管,推动支持政策、安全措施和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三个落实”,加强体系、装备、能力和制度“四大建设”,提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综合“三率”(上牌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水平,实现监管方式由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监管手段由传统方式向现代化转变、监管服务重点由千家万户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保障农机安全发展。
(四)强化督促检查
重点对财政投入保障、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农机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广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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