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06-16 08:52:35
为进一步推进我州新型城镇化,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规划为引导,以扩容提质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产城融合发展为路径,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宜居宜业为目标,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具有山区特点、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湘西新型城镇化道路,着力构建生态文化城镇群,彰显城镇特色、差异,不断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提升城镇区域竞争力,为建设美丽湘西、打造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公园提供强大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新增建城区面积70平方公里,新增城镇常住人口50万,全州城镇常住人口达到155万,城镇化水平达到60%。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更加优美,民族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住房条件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镇现代管理水平更加有序。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规划布局,加快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多规合一”,合理划定城市“三区四线”,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完善覆盖全州城乡的规划体系。2017年底,完成《湘西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8县市城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县城)设计和园区建设规划,县(市、区)域集镇布局规划、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一个核心城市、半小时生态城镇群、1小时旅游经济圈、7个县城区域节点、30个卫星集镇”为主体的新型城镇体系,大力创建绿色城市、循环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
1、做大做特州府吉首。继续坚守武陵山片区商贸物流中心、民族民俗文化展示中心、区域工业加工中心、旅游中心城市的城市发展定位,落实省新型城镇化试点措施,依托高铁、高速公路等大通道,拉开城市道路骨架,扩大城市规模,促进城市组团式发展,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完成“两城四区两带”(“两城”即州府新城、双塘高铁新城,“四区”即乾州新区、吉首老城区、矮寨景区、马颈坳工业仓储集中区,“两带”即峒河风光带、万溶江风光带)空间布局。启动“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加快国家、省级园林、森林、卫生城市创建。推进数字吉首和网格化建设,推动数字吉首向智慧吉首升级,2017年完成数字吉首建设,2018年实现数字吉首与数字中国、数字湖南和数字湘西州地理空间框架平台端口成功对接。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加快老城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实施城市地下管廊、路网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质工程,抓好城市进出口、大环线建设,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按照“州府新城、产业新区”的定位,大力支持湘西经济开发区实施扩区提质和产业园区建设,推进路网工程、城市综合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州府吉首市城区人口达50万,建成区面积达50平方公里,力争实现百亿产业园区、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目标,全力打造湘西州经济核心增长极,着力增强城市经济辐射和带动能力。
2、做优做精7个县城。根据资源禀赋、区位特点、发展基础和环境容量,坚持错位发展,防止同质竞争,加快打造各具特色、功能完善、富有活力的县域经济发展平台。加快扩容提质步伐,大力实施棚改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县城老城改造提质和新区建设。加快推进供水、供气和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县城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着力完善县城管理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小区物业和网格化管理,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凤凰县城重点保护古城,对接凤凰·铜仁机场建设新城,着力建设凤大旅游经济带,进一步增强文化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多民族文化魅力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和历史文化旅游区域中心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2020年,县城人口发展规模20万人左右,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花垣县以锰、锌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和绿色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着力创建新型工业化示范城市,2020年,县城人口发展规模为12万人,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龙山县要加快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武陵山经济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和湘鄂渝边区中心城市,2020年,县城人口发展规模为20万人,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泸溪县以现代工业为主导,以度假休闲为特色,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着力打造山水园林城市,2020年,县城人口发展规模为10万人,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保靖县着力发展以新型工业为主的新型城市,2020年,县城人口发展规模为10万人,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永顺县以文化旅游为主导,以老司城世界文化遗产、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猛洞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南山新城、溪州新城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山城,2020年,县城人口发展规模为20万人,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古丈县着力发挥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和茶叶资源优势,加快发展以旅游休闲业和生态农业为主的新型城市,打造中国“茶都”,2020年,人口发展规模为10万人,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
3、着力发展特色小镇。大力支持国家重点建设镇和省级示范集镇、中心镇发展,着力打造一批旅游名镇、风情小镇、风味小镇、边贸重镇、商贸强镇。一是完善特色小镇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特色鲜明的原则,依托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编制完善规划设计,明确功能定位,突出小镇特色,实现功能错位、空间补位发展。原则上每个县市的一种优势产业只规划布局3-5个特色小镇;每个特色小镇的规模控制在3-5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2-3平方公里,建成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万人左右;所有特色小镇要建设成为2A级以上景区,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要按4A级景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到2020年,全州形成30个左右的特色鲜明、风情浓郁、管理有序、宜居宜业的特色小镇。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镇区“两供两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城镇基础设施。2020年建成区1万人以上特色小镇的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100%、90%。实施亮化提质工程,打造小镇亮丽夜景,2016年特色小镇主街道全部实现亮化。加快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镇区网格化实现全覆盖,镇网格化指挥中心有固定场地、显示屏、电脑、网格化系统平台等软硬件设备,GPS卫星定位、GIS数字地图、电子防控视频系统进网格化平台整合到位;开展造林绿化工程,提升生态环境。到2020年底,特色小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平方米以上。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开展重大建制镇功能设置试点,以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及强化用地指标保障为重点,允许其按照相同人口规模城市市政设施标准进行建设发展。推行州级领导联系工作制度和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帮扶制度,每位州级干部联系1个特色小镇,每个成员单位结对帮扶2个特色小镇。
4、全面建设美丽乡村。围绕“土家探源”和“神秘苗乡”两条大湘西品游线精路,大力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程、环境整治工程、示范创建工程和合理利用工程,全面开展传统村落调查评估,建立统一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利用资料库,实行分类保护、分级管理,加大传统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力度,着力保护和利用好60个以上国家级传统村落,力争创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州。启动千里生态旅游走廊和1000公里旅游干线公路及旅游服务中心、公共停车场、星级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强乡村通达性,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开展“查非拆违”工作,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确保乡村建设规范有序。整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户垃圾分类减量宣传引导,实行源头处理、分类减量、就地消化;完善可回收垃圾收购网络体系,确保“乡有站、村有点、户有桶”,乡村垃圾回收站点覆盖率达100%。2016年,全州创建美丽村庄101个,保护利用国家级传统村落29个以上;2020年,成功打造60个国家级传统村落、300个美丽乡村、500个以上秀美生态村庄。
(二)加快扩容提质,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承载能力。一是加强城镇路网建设。优化城镇路网结构,加快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城市环线和支路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提升城镇城镇道路网密度;推进自行车等慢性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停车场等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居民出行难、停车难的问题。二是加强城镇水网建设。推进区域供水管网建设,扩大城镇集中供水设施服务范围,提升集中供水能力,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到2020年,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县以上城镇集中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县城和重点集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到2020年,县以上城镇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1万人以上的集镇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三是加快城镇气网建设。加快全州管道天然气干线和支线建设,实现管输天然气进家入户。到2020年底,实现管输天然气县县通,吉首市燃气普及率达95%,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80%。四是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促进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州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100%,县城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五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镇消防、给排水、防洪排涝等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吉首市、凤凰县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2、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以“分散人口布局、降低人口密度、提高宜居指数”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一是加快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做好征地拆迁等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积极争资上项;用好用活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着力破解资金配套难问题;加快棚改配套设施建设,与棚改项目实现“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落实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政策,抓好棚改货币化安置,棚改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当年总任务的50%;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2017年底,基本完成对城市(县城)建成区,已无农村户口和集体用地、撤销了乡村行政建制、实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管理的区域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城市(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已被全部征收、原农村居民已全部或部分转变为城镇户口、已被建成区包围或半包围的自然村的城中村改造工作。二是推进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扩大城镇中小学学位,化解“大班额”难题。
新扩建小区、改造旧城、建设新城区过程中,同步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政策,统筹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教师编制。组织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每年有序组织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培训。三是加快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农民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项目建设力度,建设以县市为中心、乡镇(街道)为基础、方便社区居民日常体育锻炼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四是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立州域内城乡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统一结算制度,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报销联网管理。五是加快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科学编制城镇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新模式,鼓励民间资本修建养老服务中心,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化。六是合理布局商业服务设施。巩固城乡同建同治农贸市场整治成果,合理布局城乡商业网点及市场设施。七是优化社区生活服务设施布局。发展社区商业新业态,打造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便民超市、家政服务等便民生活服务圈。
3、加快产城融合建设,提升产业支撑能力。依托优势资源,突出优势产业建设,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推进产城融合,以产业开发拓展城镇发展空间。一是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3个省级工业园区、6个省级工业集中区建设,以标准化厂房建设为重点,加快产业园区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金融物流等配套建设设施。集中三年时间,整合资金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以上,新建300万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功能配套的标准厂房,到2020年,各有关行业吸纳就业人员30万人以上,创新创业园区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实现税收30亿元以上。突出生产空间的集约高效,大力提高产业园区(含工业集中区)建设用地效率,产业园区工业用地应占总面积的60%以上,鼓励建设多层厂房,提高厂房容积率,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新建多层标准厂房面积不低于园区新建建筑总面积的30%。二是加快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动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围绕“园、社、企、水、路”综合配套,加快建设一批万亩、千亩、百亩特色产业标准园、示范园、精品园,建好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逐步形成200万亩标准园,带动建成400万亩以上产业基地,形成一批以椪柑、猕猴桃、茶叶、烟叶、蔬菜、中药材、油茶、杜仲为主的优势产业带和以湘西黄牛、湘西黑猪、山羊为主的标准化养殖区,创建一批绿色、生态、有机、富硒品牌,培育发展一批休闲农业、旅游农业、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和林下经济。三是加快旅游景区建设,推动生态文化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突出凤凰古城、老司城、里耶古城、矮寨大桥四块金字招牌,加快核心景区建设、300个传统村落保护、两条生态文化村镇游精品线开发以及1000公里旅游干线公路建设,抓好游客服务中心、高档宾馆、停车场、星级厕所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抓紧凤凰古城创建国家5A级景区等创品夺牌工作,做好旅游门票经济、服务经济、地产经济三篇文章。四是加快商贸物流区建设,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科学规划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加快州府吉首、湘西经开区、各县重点边贸集镇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抓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商贸市场“流通再造”,鼓励发展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现代专业物流龙头企业,着力打造武陵山区商贸物流中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湘西馆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线下线上融合发展,积极引进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进驻我州开展业务,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发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有效平台。着力发展教育文化、健康养老、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家政服务、特色餐饮等服务业,培育消费热点,提升消费层次,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五是加快住宅产业化建设,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强化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建筑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寿命,助推本地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实施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完善绿色建筑指标考核体系,确保2020年底全州30%以上新建建筑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4、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提升环境容纳能力。一是加强自然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综合治理,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构筑生态屏障。二是积极推动国家生态文化公园创建。围绕现有国家级生态文化资源做优做强品牌,坚持超前保护规划、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继续推进里耶-乌龙山风景名胜区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启动打捆古丈红石林国家地质公园、凤凰国家地质公园、龙山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工作。2020年,新增2个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力争将泸溪白沙创建成国家级园林城市。二是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坚持“让森林拥抱城市,让城市走进森林”的理念,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程,重点将城镇公共服务场所、单位院落、公园景点等进行绿化、美化,广泛采用通透式围墙或木栅进行“透绿”。到2020年,全州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四是持续推进城乡同建同治。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实施城乡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继续整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建立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园林废弃物等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加强农村生活、生产垃圾分类治理,做好农村改厨、改厕、改圈,切实解决农村垃圾、污水污染问题。
(三)创新机制体制,推动城镇可持续发展
1、深化城乡居民户籍制度改革。一是建立城乡居民人口统一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落户城镇,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有限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加快制定公开透明的落户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落户目标,鼓励和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城镇务工人员及随迁家属等落户城镇。二是推行居住证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公共服务。各县市区要制定和完善居住证管理办法,防止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脱钩。三是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结合精准扶贫易地搬迁,遵循农民自愿原则,将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等地区的农村居民进行有序搬迁,保留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权益分配权。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等配套政策,加大对吸纳外地来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较多城镇在保障性住房、普惠性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及设施配置上的支持力度。2017年,全州所有城镇全面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
2、推进城市信息化管理。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进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强化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数字湘西州地理空间框架平台和数字县域建设,推动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升级。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推广智慧化信息应用和新型信息服务。二是加快“数字城管”建设,助推网格化管理。推行市政公用行业“互联网+”,建设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系统,逐步开发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在线监控系统,全面提升管理效率;推动城管管理网格化、作业精细化、考核标准化,将城区分为不同网格进行实时监控。三是加强宽带网络建设。加快建设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合一”,提升网络信息质量。到2020年,吉首市及7个县城、30个重点镇的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四是加快构建城镇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构建快速有效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综合应急平台,进一步整合现有城镇应急资源,推进城镇内各行业和城镇间的应急资源共享,不断推进城镇综合应急管理水平的提升。
3、建立健全城镇化统计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全省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城镇化统计标准体系、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统计综合评价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健全城镇化统计相关的人口调查制度,完善城镇常住人口、户籍人口统计制度,完善反映城镇化质量的指标体系,建立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检测体系等,为科学指导城镇化奠定基础。
4、完善土地利用机制。一是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集约节约用地制度,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确保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有提高。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空心村治理,在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运行的基础上,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和范围。二是规范推进低丘缓坡地开发。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在资源环境承载力适宜地区依法依规开展低丘缓坡地开发利用,通过创新规划设计方式、开展整体整治、土地分批供应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低丘缓坡地开发用途、规模、布局和项目用地准入门槛。三是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统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支持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积极探索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制度,逐步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四是用好用活国家支持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优惠政策。认真研究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着力引导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推动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切实落实好国家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生产性、科技及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用地、建设创业创新平台用地及“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用地等优惠政策,在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适当安排建设用地用于商品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等。
5、拓宽城镇投融资渠道。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透明的城镇建设多元投融资机制。一是落实州、县市区新型城镇化专项引导资金,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资金的导向和撬动作用;整合运作国有资源、资金、资本、资产,做强做大城镇建设投融资平台。二是支持列入国家、省级新型城镇化等试点范围内的县市区和建制镇开展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在试点地区探索拓宽基础设施融资渠道,理顺给排水、污水垃圾处理、供气等行业经营管理体制,开展市政公用领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形成独立核算、自主可持续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政策性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企业投融资能力。四是支持金融机构投入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作为银行质押品,鼓励金融资机构以PPP、项目收益票据等投融资模式加大对城镇产业发展、综合交通、“两房两棚”、“两供两治”、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等公共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五是放宽市场准入,允许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停车场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
四、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强化新型城镇化工作办公室人员配备和责任分工,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统筹、协调、督促工作,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推动人口、产业、土地、资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创新。
2、加大财税支持。建立财政投入城镇建设增长机制,推行财政投入项目管理制度,确保财政投入资金专项用于城镇建设项目,对上级重点支持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水、供气、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项目,要开通绿色通道,落实优惠政策和配套资金。
3、强化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新型城镇化人才培养机制。州、县市区财政要将新型城镇化人才队伍建设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五年时间,将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与业务骨干实行全员轮训。建立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向人才交流制度,每年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从全州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推荐一批优秀干部到省直以上部门、长株潭地区市直等单位挂职锻炼,选派一批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到县市与湘西经开区任职,指导各县市区和湘西经开区开展新型城镇化工作。
4、严格督查考评。实行新型城镇化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将新型城镇化工作作为对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注重结果运用,形成强力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浓厚氛围。由州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州绩效办、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重点办等相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行日常督查与年终考评。实行年度考核排名公示制度,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排名靠前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给予一定奖励;对年度考核排名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年度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且排名倒数一、二名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当年绩效考核不得列入一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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