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农业厅2016-06-13 17:07:56
2016年湖北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节点为2016年6月30日前。农户最迟可在7月1日以后,持“一本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密码到附近的代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查询并领取补贴款。
问:补贴资金如何发到农户手中?
答: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发放,采用“一本通”存折(以下简称“一本通”)方式发放到农户手中,不得使用现金向农户兑付补贴资金。
问:补贴资金发放前如何进行公示?
答: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补贴资金公示。在发放补贴资金前,乡镇财政所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补贴资金等内容),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表不得交给村干部代为公示。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财政所向县级财政部门上传《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的所有信息。
问:农户外出务工,如何管理农户“一本通”存折?
答:“一本通”以农户户主姓名开设,使用唯一账号,直接由乡镇财政专管员交付到农户手中,禁止村干部经手代办。对外出打工、暂时不能发放的农户“一本通”,一律由乡镇财政专管员保管,登记造册,统一管理。承担“一本通”管理的专管员要经常与“一本通”户主取得联系,做到外出务工人员随时返回随时发放。
问:农户如何支取补贴资金?
答:农户持“一本通”、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密码到代理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支取补贴资金。
问:补贴资金未及时支取时,存款是否计息?
答:代理金融机构收到同级财政部门拨入的补贴资金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每个农户的补贴资金存入其账户,不得无故拖延、拒付、占压资金;存入资金时,应在农户“一本通”摘要上标明“耕补”,并从次日起计算存款利息。
附:湖北省农户发现自己的补贴资金有疑议时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和申诉:
湖北省各级财政、农业、经管、农村综改办等部门均设立补贴政策落实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及群众咨询和监督。也可通过网络、信函向上述部门进行反映、投诉。
湖北省级举报咨询电话是:
湖北省财政厅027-67818613
湖北省农业厅(经管局)027-87667460
湖北省农村综改办027-6781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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