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2016-06-06 15:28:51
沈政办发〔2016〕41号
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抓好粮食生产,对开好局、起好步、夯实改革基础至关重要。为提高我市粮食生产发展质量和效益,继续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发展战略,按照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总体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统领,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为基础,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以保谷物、压玉米、增高效作物为方向,优化粮食作物结构;以绿色增产模式为手段,转变粮食生产方式。通过稳产能、调结构、转方式,加快转型升级,夯实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6年,我市粮食总产量在不发生特大灾害情况下稳定在70亿斤以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减玉米种植面积50万亩;强化良种良法集成配套,农机农艺深度结合,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2%;巩固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成效,建设市级粮油作物高产创建示范区25个。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藏粮于地于技”战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建设水电路设施完善的高标准农田,全面抓好法库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10万亩,落实秸秆催腐还田28万亩,增施有机肥40万亩等项目;实施藏粮于技战略,通过建设粮油作物高产创建示范区,将各种主导品种及玉米螟绿色防控、大棚育秧等主推技术和节水滴灌等现代装备由分别试点、分散实施向统一实施整合,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普及。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及到户率达95%以上,良种良法覆盖率达99%以上。推广与农艺相配套的现代耕种收农机具,重点在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水稻育插、精量播种、粮食收获、秸秆还田等重点环节机械化实现新突破,巩固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二)调减玉米种植面积,优化粮食作物结构。重点在柳绕地区、康法风沙地及城乡结合部“压”减玉米种植面积50万亩,“保”收益较高、具有生态湿地功能的水稻种植,种植面积稳定在170万亩左右。按照“以养定种、种养结合”的要求,在养牛较集中的沈北新区、法库县、康平县辉山乳业养殖场周边根据饲养量种植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料。积极争取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小区项目,落实市级设施农业补贴资金,发挥省、市政策叠加效应,加快设施农业发展,增强农业抵御干旱灾害能力。引导农民错位发展“三莓”、中药材、花卉等高效特色作物种植。调整区域布局,将基础条件好、土质肥沃的高产稳产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土质较差的地块用于种植高效特色作物。
(三)推进绿色增产模式,转变粮食生产方式。以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提高生产效率为目标,开展跨学科、跨区域、跨行业协作攻关,集中力量攻克影响单产提高、品质提升、效益增加、环境改善的技术瓶颈,集成组装区域性、标准化、可持续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大力开展粮食作物绿色防控,玉米螟全域绿色防控面积达528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20万亩,飞机防治水稻病虫害达29万亩。积极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减少和控制土壤面源污染,促进“药、械、人”协调统一,实现农药、化肥减量控害。集成节水技术,通过品种节水、农艺节水、工程节水,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在康平县继续推进玉米智能节水滴灌项目建设。根据降水和灌溉条件确定种植品种,在康法干旱地区大力发展杂粮、杂豆种植。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粮食生产任务如期完成。我市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省的安排部署,将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抓好粮食生产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在工作部署、财力安排和干部配备等方面向粮食生产倾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科学组织各地区粮食生产工作,提高单产,增加科技含量,确保粮食生产任务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农民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保险补贴、大豆价格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督导检查资金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种粮生产者。出台扶持粮食生产、特色种植政策措施,对建设市级粮油高产创建示范区及发展花卉、中草药、花生等特色种植予以扶持。加快沈康、沈阜现代农业示范带粮油作物示范园建设。抓好粮食收购,方便农民售粮。通过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放大效应,提高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三)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出台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厂房、购置设备予以补贴,对贷款予以贴息,评选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政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代耕代种代收等社会化服务。对于新增流转土地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程。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建设,推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农村土地调节仲裁体系建设,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矛盾和纠纷。加快推进土地承保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土地确权任务。
(四)科学推进防灾减灾,促进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及早做好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和灾情应对工作。加强灾情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关键农时和灾害易发生地区防灾减灾工作,重点防范干旱、洪涝、早霜、大风等灾害,增强灾害应对的主动性。根据灾情发生情况,分地区、分作物、分灾种制定科学抗灾技术方案,因地制宜落实应对措施。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工作组和专家组,深入灾区调查灾情,指导农民落实救灾措施。加强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能力建设,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
附件:沈阳市2016年粮食生产相关任务指标分解表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沈阳市2016年粮食生产相关任务指标分解表
责任地区 |
粮食产量指标 |
玉米种植面积 |
合计 |
70 |
50 |
3 |
1.5 |
|
3.1 |
0.98 |
|
沈北新区 |
4.2 |
2.3 |
4.3 |
0.1 |
|
10.8 |
7.3 |
|
新民市 |
18.1 |
8 |
法库县 |
14.3 |
15.5 |
康平县 |
10.7 |
14.2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1.5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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