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6-05-17 10:22:41
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起始阶段,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属于公约的一种形式,一般由名称、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它的名称应为“××村村民公约”;它的结构基本上是“条款式”,即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但也有的采用数码顺序自然排列,即一、二、三……;它的结尾部分,主要是规定何时通过、何时生效。那么村规民约能成为征地补偿方案的分配依据吗?
具体案例:
近日,由八个自然村共同选举成立的村委会正式挂牌成立,该村委会成立的头一件事,就是解决最近一段时间因征地补偿而闹出的纠纷,该村委会广泛征求民意,对村规民约进行拟定,经过48 名村民代表、党员干部反复研究,几经易稿,终于将征地分配方案写进了村规民约,为这八个自然村以后出现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提供了解决依据。村规民约能成为征地补偿方案的分配依据吗?
相关解答:
何谓村规民约?指的是农村村民在村民自治的初始阶段,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方针,结合村集体的实际情况,在维护本村的秩序、 公共道德、民俗民风等方面制定约束并规范农村村民行为的一种自治规章制度。依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村规民约可以将征地分配方案的内容写进去,要求村民去遵守相关的约定。但是,如果该村规民约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比如:禁止外嫁女分得耕地补偿、禁止入赘婿分得耕地补偿,这样的条款则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第三章征收与拆迁补偿
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 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
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 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敖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三十八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附:村规民约的法律效应
1、村规民约的法律性质
村规民约的法律性质村民自治应当“依法而治”。这里的“法”,首先是指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政策。所谓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就是村民自己的“小宪法”,是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是村民实施村民自治的基本依据。它是村民基于法律的授权,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依照村民集体的意愿,经过民主程序而制定的规章制度。/2
2、村规民约的法律效力
村规民约是村民会议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而制定的,因此,只要其遵循了法定程序且内容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村民都应当受其约束。村规民约,不仅是村民自治的依据,也是村民会议或村民委员会对当地农村进行管理的依据,因此,那些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不属于村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虽然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也应当遵守有关的村规民约,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
村规民约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限制的,并不是规约中的任何内容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村规民约是基于法律授权而制定的,是用来填补法律空白的,而不是用来替代法律的,更不能与已有的法律相冲突。因此,村规民约中的内容,凡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或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够用来约束村民。
3、规民约是否可随意设定处罚权
村规民约,虽然是村民通过村民会议自主制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村民们愿意怎么制定就怎么制定。“合法性”是对村规民约最基本的要求,这就意味着章程或规约不得含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合法权利的内容。如果规约中含有侵犯村民权利的条款,即使已经过村民会议的多数同意,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处罚权的设定,直接影响到村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此,只能由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来制定,我国的《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执行规定了非常严格的程序。村民会议,并非国家机关,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无权擅自设定处罚权。
村民的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委员会可将其扭送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其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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