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新形势下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精神,自治区决定,2015年在每个地州市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试点范围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农业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在各地推荐、确认的基础上,确定米东区、克拉玛依区、鄯善县、巴里坤县、呼图壁县、特克斯县、沙湾县、吉木乃县、精河县、和硕县、沙雅县、阿图什市、莎车县、和田县等14个县(市、区),为2015年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