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6-05-12 17:33:45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什么是“闲置土地”?闲置土地什么情况...
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哪些情况...
下月起土地闲置2年将无偿收回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三种情况下...
重庆市南川区农村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会...
铜仁市农村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无偿...
土地闲置满2年无偿收回政策:被收回怎...
《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闲...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时,哪...
哪些土地需要收承包费?承包的土地在什...
农村土地可以永久使用吗?八种情况下会...
注意:这几种情况下村集体有权收回农民...
在什么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
土地确权中,发包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
哪些情况下农户承包的土地会被村委会收...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