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2016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6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来源:上海市国土局2016-04-06 17:30:04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沪〔青〕征地告[2016]第0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6年3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6]8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西徐联路路、西至联民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青浦区徐泾镇联民村13组965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88.2平方米、建设用地4051.7平方米、未利用地1717.3平方米。

2、 青浦区徐泾镇联民村2组141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9.1平方米、建设用地444.1平方米、未利用地308.1平方米。

3、 青浦区徐泾镇联民村5组486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62.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 青浦区徐泾镇联民村9组181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5.6平方米、建设用地999.3平方米、未利用地408.5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77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815平方米、建设用地5495.1平方米、未利用地2433.9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青〕拟征地告[2015]第098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所属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6年4月21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青浦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59200962 监督电话: 59200962

联系人:周园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6日

关于“征收土地”,土流网为您精心推荐:

2016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6年上海市宝山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工作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

征收土地应给农民哪些补偿?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