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16-03-31 13:06:33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肉牛肉羊产业发展的意见
皖政办〔2013〕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是全国肉牛肉羊主产区和中原肉牛肉羊带优势区域。加快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对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皖北和山区农村经济发展、保障肉类市场供给、改善居民膳食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等有着重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肉牛肉羊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市场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强化政策扶持引导,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专业大户等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发展,实现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将我省打造成全国重要的肉牛肉羊养殖、加工、供应基地。
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省存栏肉用能繁母牛100万头,肉牛年出栏200万头以上,牛肉产量30万吨;存栏能繁母羊800万只,肉羊年出栏2000万只以上,羊肉产量30万吨。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现代生产体系。在良种繁育上,组织实施肉牛肉羊遗传改良计划,重点建设1个国家级种公牛站、5个省级肉牛核心育种场、15个省级母牛良种繁育场,年提供优质肉牛冻精200万支以上;建设10个省级肉羊原种场、30个省级肉羊良种繁育场。加强家畜配种改良服务网络建设,保护、开发和利用黑毛和牛、皖南黄牛、安徽白山羊等地方资源优势。在基地建设上,按相对集中连片原则,在全省建设20个肉牛、30个肉羊省级生产大县,建成50个省部级、500个市县级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在生产方式转变上,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展养殖小区和工厂化育肥场,支持肉牛肉羊养殖专业镇、专业村连片发展,推进标准化规模生产。鼓励母畜寄养、代养等联户合作模式。合理利用草地草场放牧补饲,繁育犊牛、架子牛和商品羊羔。全省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饲养比重达到80%以上,良种化率分别提高到90%、80%以上。
(二)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产加销一体化大型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高标准、现代化的养殖、屠宰加工、饲料加工和物流配送企业。鼓励建立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肉牛肉羊养殖、加工业集群。改善屠宰加工、品质检验设施装备条件,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力推进产销衔接,建立和规范基层肉牛肉羊活体交易市场。加强牛羊肉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等市场流通设施建设,提升产加销一体化程度。逐步建立省、市、县级牛羊活畜(冻肉)政府储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商业代储。
(三)推进农牧结合循环利用。加大农作物秸秆等可利用饲料资源的开发力度。积极发展牛羊饲草料种植,加强饲草基地建设,扩大优质牧草栽培利用。着力优化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合理轮作,扩大苜蓿、青贮玉米等优质高产饲料作物面积。支持以草山草坡改良为主的皖西南生态经济区、以退耕还林为依托的江淮林草结合示范区和以种草养畜为主的淮北规模种植区三大区域建设,大力开展秸秆青贮和氨化,推行玉米全株青贮。加强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循环利用,加快现有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推行肉牛肉羊养殖与农村沼气建设、种养一体化、粪污有机肥生产相结合的生态循环经济模式。
(四)强化产业科技支撑。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和产品创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技术推广单位和科技人员,以技术开发、技术入股和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企业肉牛肉羊产业开发,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加强肉牛肉羊新品种或品系培育、产业关键技术和发展模式研究,开展新型饲料资源开发与高效利用、安全环保饲料生产、功能性饲料生产关键技术研发。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切实增强肉牛肉羊疫病综合防控水平。大力推广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速繁技术,快速育肥等高效饲养技术,全混日粮、秸秆青贮氨化等资源高效利用技术,标准化生产、疫病综合防治等实用技术,以及物联网信息化管理技术。加强基层配种站点改良技术人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促进成果转化推广。
(五)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牛羊疫病防控保障能力,强化四级动物防疫体系及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以政府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体、村级防疫员、农民合作社及龙头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组织。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加强牛羊主要疫病监测,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加强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检疫监管,健全养殖备案登记制度。推行定点屠宰,禁止私屠滥宰,杜绝注水等掺假现象。加强牛羊肉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打击饲料、兽药等投入品非法添加违禁行为。推进牛羊肉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加快牛羊标识、监督监测及可追溯体系建设,实行市场准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牛羊肉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加快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落实责任分工。省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商务、物价、统计、金融等部门,要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下,结合各自职能,全力支持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肉牛肉羊产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完善产业组织联结机制,共同推动肉牛肉羊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省级整合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业发展资金以及中央财政“菜篮子”工程畜禽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同时,省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环保、扶贫、农业等部门和各地在安排相关项目资金时,要加大对肉牛肉羊产业的投入。在肉牛肉羊产业基础设施、标准化规模养殖、科技开发、农村环境治理等立项、投资、建设上,要优先安排。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农民和合作组织,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人工种草养畜、秸秆养畜所需的秸秆加工、牧草收割、饲喂等机械,享受农机补贴政策。
(三)保障养殖用地用电。加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11〕76号)的落实力度,肉牛肉羊养殖场生产设施用地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管理。各地要提供肉牛肉羊养殖用地保障,在用地审批上给予优先支持。要将通往养殖场的道路纳入村镇道路整体规划建设,解决养殖企业交通瓶颈问题。对受电变压器容量315千伏以下的牛羊养殖企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政策。
(四)优化金融服务。加大肉牛肉羊养殖、加工企业贷款等金融产品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农发行安徽省分行、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等政策性银行对龙头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徽商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农行安徽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等商业银行,要将肉牛肉羊养殖、加工企业列为优先支持对象,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发适合的贷款品种,降低准入门槛,增加贷款投放,推广“联保贷款”和“公司+合作社+农户”贷款模式。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肉牛肉羊养殖、加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开展保单、订单、仓单、应收账款、股权、商标权、专利等抵质押贷款担保,并降低担保费率。
(五)完善畜牧业保险制度。肉牛肉羊省级大县要先行试点能繁母牛、种公羊政策性保险,适当提高地方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支持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养殖保险,引导规模养殖场户积极参加商业和政策性保险。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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