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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8号)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03-29 13:20:08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15〕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5日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为重点,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可持续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坚持把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作为首要前提,把提高质量效益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把推进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把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作为基本遵循,切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两稳、两增、两提”。“两稳”,即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两增”,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两提”,即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水平

(一)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县级政府为主体,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到2020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4670万亩。开展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出台并落实生态高标准农田投资、建设和管护指导意见,重点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增粮规划项目区、油料大县项目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探索建立有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创新管护模式,明确管理主体和管护责任,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管护措施。

(二)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层层分解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基本农田信息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研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地方标准,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加强土地督察队伍建设,严格土地执法,落实耕地保护监督责任。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到2020年,全省耕地基础地力提高0.5个等级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2个百分点。

(三)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以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重点打造皖北地区优质专用小麦、江淮丘陵和沿江平原优质安全水稻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专用品牌粮食。加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涉农项目资金向粮食大县、粮食生产基地倾斜。大力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行动,每年重点抓好绿色增产示范片(区)、示范村和示范家庭农场各100个。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和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行动,开展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加快粮食仓储、烘干设施建设,推进新“四合一”储粮、“智慧粮食”等现代粮食科技示范应用,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

三、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打造龙头企业“甲级队”和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0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示范联合体分别超过2000个、1000个、500个,年产值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家。重点支持联合体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健全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制度。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拿出不低于省下达总量2%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配套辅助设施建设。研究改革农业补贴制度,使补贴资金向种粮农民以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创新金融服务,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定范围,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动态征信数据库;引导组织农业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上市和融资,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农业板”挂牌;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和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积极推动厂房、渔船抵押和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质押等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成立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加快构建由财政支持的农业担保体系;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加强风险防控;鼓励市县扩大政策性保险附加商业性保险试点范围,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

(五)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6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根据农民意愿在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区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尽量减少田埂,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健全公益性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供销合作社、农垦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建立健全程序规范、监管到位的购买服务流程。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111”示范创建活动,创建10个示范县(市、区、农场)、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示范主体。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围绕大宗农作物“耕、种、收、烘、管、储”,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推行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模式。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

(六)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实施产业集群专业镇工程,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依托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等平台,引导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到2020年,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达到20个,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达到100个。完善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财政激励机制,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促进专用原料基地与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园区、物流配送营销体系紧密衔接。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深入实施“主食厨房”和“放心粮油”工程,重点推动淮北和沿淮地区面制品、江淮和江南地区米制品开发。支持粮油加工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优化和改进传统生产工艺,推进产品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大标准化生猪屠宰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屠宰加工企业一体化经营。

(七)创新农业营销服务。编制并落实全省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产地市场,到2020年,力争建设2个以上全国性、5个以上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到农村开拓市场,到2020年,力争新型城镇化试点重点镇有1个商贸中心、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有1个直营店、每个县有1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探索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机制,办好合肥、上海农交会。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深入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1112”行动计划。引导电商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支持供销合作社和物流、商贸、金融、粮食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八)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落实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用地、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大配套公共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开展休闲农业绿色体验模式攻关,出台并落实实施方案。推进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因地制宜推广城郊休闲观光农事体验型、现代农业园区科普教育型、生态养生休闲度假型等休闲农业,打造一批美丽田园、美好乡村。到2020年,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接待1.8亿人次,年营业收入800亿元。

(九)加快农业对外开放步伐。充分发挥安徽省农业对外合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制定并落实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到2020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达到10个。培训农业对外合作人才,支持农业、人才、科技等部门组织开展海外培训,大力引进高层次专家。支持组建企业联盟,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支持农业企业赴境外开发农业,重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到2020年,建立海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示范中心、农产品加工园区30个以上。加大农业对外招商引资、引智、引企力度,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

四、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种养业协调发展

(十)大力推广轮作和间作套作。适当恢复淮北地区大豆、沿江及江南地区绿肥种植面积,促进种地养地结合。科学合理利用耕地和光热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型复合种植。淮北平原区重点推广小麦与玉米(大豆、甘薯、花生)复种轮作、玉米与大豆(花生、山芋)间作套作,江淮丘陵区和沿江平原区重点推广水稻—油菜或双季稻—绿肥种植,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因地制宜发展绿色有机稻米、高山蔬菜、林果(茶桑、中药材)种植。

(十一)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以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为基础,加快构建粮饲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积极争取国家优质饲草料种植推广试点,加大粮改饲扶持力度,引导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积极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基地合作建设饲草基地,就地实现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猪—沼—果(菜、茶)、发酵床养猪、稻鸭共生等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大力发展现代渔业,开展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攻关。利用大水面开展增殖放流、灌江纳苗;积极发展稻田综合种养,重点推广稻鱼共作、鱼菜共生等技术模式。

(十二)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实施畜牧绿色低碳循环模式攻关,促进安全、绿色畜产品生产。开展现代草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试点,创新政策扶持、科技支撑、金融支持等措施。大力推进奶牛、肉牛、肉羊生产,建设一批部省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施草食畜禽品种改良计划,到2020年,建成1个国家级种公牛站和若干个省级肉牛、肉羊原种场与良种繁育场,有效保护地方畜禽种质资源。大力推广人工授精、胚胎移植、快速育肥等技术,突出抓好疫病防控。实施草山草坡改良,扩大优质牧草种植。落实好牛羊养殖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补助政策,继续实施奶牛政策性保险,鼓励市县自主开展肉牛、肉羊保险。

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三)大力发展节水农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588”行动计划,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强化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节水改造和现代化灌区示范片建设。支持村集体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建设小型水利工程。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建立精准补贴机制。推广保护性耕作、农艺节水保墒、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

(十四)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坚持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到2020年,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6个百分点。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深入开展农企合作,推进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开展农作物高产高效施肥技术研究,示范推广缓释肥、液体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继续做好农药登记初审与市场监管,建立高毒农药可追溯体系。加大对新型植保机械补贴力度,加快淘汰手动式、背负式喷雾器。推行精准用药和科学用药。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扶持建立一批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

(十五)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以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县、示范场和省级保种场(区、库)创建为抓手,推广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发展模式。推进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重点支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和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建设;引导和鼓励农民利用畜禽粪便积造农家肥。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还田、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秸秆还田机械等方面的财政补贴。支持使用加厚或可降解农膜,开展农药包装及残膜回收再利用。

六、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提升科技装备水平和劳动者素质

(十六)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构建省级农业政产学研推协作联盟,开展政产学研推融合试点。编制一批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农产品加工、生态环保等领域的重点科研项目,开展生态农业、立体复合农作、农产品精深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等共性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到2020年,形成一批生态农业技术重大科研成果。推进中国农科院合肥食品创新研究院等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探索农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激励机制,完善校、院、企等涉农科技人才流动和兼职制度。构建省级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服务系统。深入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工程,扎实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和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

(十七)深化种业体制改革。争取国家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完善成果完成人分享制度。推动非公益性种业科研机构改企和公益性研发机构改革。发挥省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作用,推动种业企业和种子产业改革发展。推进合肥现代种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建设省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20家。编制和落实省级良种重大科研攻关规划、主要农作物繁育基地建设规划、省级农作物品种综合试验和展示示范体系规划,建设主要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等育种科研创新平台。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推进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农作物新品种测试和品种区域试验体系建设,加强农作物种业物联网推广应用。

(十八)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扩大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加快推进玉米机收、水稻机插秧;推进设施农业、林果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大力发展大中型、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粮食主产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探索完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农机作业质量监控与生产调度管理系统。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开展农机化示范县创建和茶叶生产全程机械化、山区特色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示范活动。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

(十九)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出台“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互联网+现代农业”支撑体系建设五大行动,到2020年,建成全省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业物联网、产品电子商务应用覆盖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覆盖所有县(市、区),培育3个以上年交易额100亿元左右的农产品电商平台,打造20个以上“互联网+”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培训2万名左右运用“互联网+”创新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辐射带动5万个左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落实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意见,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为重点,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分类实施培养培训。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条件能力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学历、技能和创业培养相互衔接。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鼓励进城农民工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在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到2020年,全省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万人。

七、发展品牌农业,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十一)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修订、完善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每年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100项。出台并落实关于加快“三品一标”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达到6400个,面积4400万亩。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到2020年,实现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化生产全覆盖。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到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基本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创建,打造一批以大宗粮油为主体的绿色专用原料基地、以“菜篮子”产品为主体的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以特色创汇为重点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十二)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实施“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支持龙头企业与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开展紧密合作,建立基地,注册商标;支持粮食企业打造专用粮食品牌,打造一批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行业品牌。力争到2020年,全省新增农业类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300个以上。充分利用农交会平台,集中推介一批知名品牌农产品。

(二十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和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质量安全、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全省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优先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建设范围,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推行农产品二维码、一维码、射频码等,到2020年,基本实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可追溯。加强追溯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追溯信息可查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到2020年,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推行生产档案、经营台账记录制度。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效

(二十四)落实地方责任。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提高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把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三农”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二十五)加强部门协作。农业部门要强化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的组织指导,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典型做法。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扶持。人行、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要积极推动金融支持政策落实。教育、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商务、质监、粮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出台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重点任务分工表》,对相关重点任务负总责,会同其他参与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加快各项任务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转自:http://xxgk.ah.gov.cn/UserData/DocHtml/731/2015/12/24/719158714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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