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农业委员会2016-03-29 14:26:17
2015年12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促进畜禽种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秘〔2015〕231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文件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畜禽遗传资源是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大战略性基础资源。加强以国家为主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是贯彻和落实《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和需要履行的义务。一是法律法规有要求。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国家建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为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02年,安徽省人民政府规章《安徽省种畜禽管理办法》规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有计划地建立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区、保种群(场)、基因库和测定站,对安徽重要的畜禽品种资源实行特别保护。2010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的意见》提出:要依法建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扶持国家级、省级保护场(区、库)建设,鼓励培育畜禽新品种(系)。二是资源保护形势严峻。为短期内缓解畜产品短缺,我省曾大量引进国外高产速生品种,给地方品种带来强烈冲击,多数处于濒危状态。目前我省畜禽生产中80%使用外来品种,畜牧业种源高度依赖省外、国外。三是省领导高度重视。2014年6月,全国人大代表赵皖平、省人大代表毛传平分别递交报告,请求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同年7月18日,时任省政府省长王学军作出重要批示:“家禽业事关人民生活和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皖平、传平同志的建议,请卫国同志批请省农委牵头办理。”同日,省人民政府梁卫国副省长批示:“请省农委按照学军省长批示精神,就皖平、传平同志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并提出办理意见”。随后,省农委就贯彻省领导批示精神部署了一系列工作包括制定《意见》。
2、《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
《意见》是目前我国畜禽遗传资源领域第一份省级政府层面的专项政策文件。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体现了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的编制思路,在加强资源保护工作的人、财、物等方面均有涉及,力求体现安徽特色,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一是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意见》明确指出,市、县人民政府是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责任主体,要把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意见》要求开展由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资源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资源保护主体签订三方保种协议的试点工作,并逐步全面推开。此项规定和做法,改变了长期以来单纯认为资源保护只是农业部门一家职责的片面观念,强调了政府主体责任,有利于基层落实政策。我省采取的政府主导、部门支持、企业实施的协议保种创新做法,已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固化政策依据。在财政投入上,自2012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用于资源保护利用,在全国走在前列。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省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为今后一段时期延续和加大省级财政投入提供了政策依据。《意见》同时强调,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投入为主,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加大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支持力度。在机构人员上,我省在全国第一家设立省级资源保护专门机构(2007年成立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省农委直属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但省以下机构和人员相对薄弱。为此,《意见》对市、县人民政府的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力量作了规定,要求资源重点市、资源大县明确资源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为加强资源队伍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突出规划引领。《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在全省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936行动”。“936行动”的实施,已列入即将出台的安徽省委、省政府2016年1号文件草稿中,凸显了在安徽农业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意见》强调了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涵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各个重点环节;《意见》要求编制《资源保护利用“十三五”规划》和分品种保护方案,为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全省资源保护利用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撑。四是实施精准指导。围绕重点资源,加强统筹规划,实行分类施策。如对具有独特形态特征和用途、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品种,要求在主产区划设保护区,区内配套建设保种场保护;对重要、珍稀、濒危的或暂未挖掘出经济价值的品种,要求加强保种场或基因库建设,采用活体保护与生物技术保种结合的方式;《意见》还要求开展“五个一”点对点指导工作,即为每个省级以上名录内的畜禽遗传资源,确定一名首席专家,对接一个技术支撑单位,出台一个(批)技术标准,制定一套保种方案,落实一批保护资金。
3.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是什么?
总体要求是: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维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以服务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统领,以有效保护畜禽遗传资源为基础,以提升畜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依法保护、科学利用”原则,创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机制,加快优质特色畜产品产业化开发,培植现代畜禽种业发展新优势,努力形成保种与开发相促进、资源优势和经济优势相融合的格局,为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发展目标是:“十三五”期间,在全省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936行动”。即:到2020年,力争列入国家和省级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率达到90%以上,力争利用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培育国家级畜禽新品种或配套系3个以上,产业化开发的畜禽遗传资源比例达到60%以上,培育壮大一批畜禽种业龙头企业,优质畜产品生产能力和畜禽种业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4、《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意见》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阐述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第二部分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到2020年所要达到的目标。第三部分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即科学规划分类保护、构建资源保护主体、开展动态监测预警、推动畜禽种业创新、加快资源开发利用。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扶持力度、强化资源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5、如何加强资源保护主体建设?
当前,我省资源保护体系建设较为薄弱。30个地方原有品种的保护率约为60-70%。还有7-8个品种资源(如皖北黄牛、东流水牛、皖北黑猪、皖北斗鸡、天长三黄鸡、江淮水牛、雁鹅等),由于经济价值相对较低或纯种数量极少,处于极度濒危状态,濒临灭绝、亟待抢救。
为此,《意见》提出,以列入国家级、省级保护目录品种为重点,加快建设保护场、保护区和基因库三类主体。凡纳入省级以上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由该资源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建立或确定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或基因库。暂时没有条件建立的,也要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抢救保护,确保资源不灭失。2015年,我省已经认定了首批26个省级保种场(含3个国家级保种场)、2个省级保护区,并由省农委发布公告。“十三五”期间,将分批建设40个以上省级保种场,设立10个以上省级保护区,建设省级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确保所有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资源,都有省级以上保种场、保护区或基因库进行保护。同时,加快构建资源原种场、扩繁场和商品场相互配套的资源繁育推广体系。
6、如何推动畜禽种业创新?
近年来,我省已经新挖掘发现了5个国家级资源,自主创新培育了6个国家级新品种,为我省畜牧业发展增添了特色竞争优势。为进一步推动种业创新,《意见》提出,要实施畜禽遗传资源种质创新工程,促进保育研繁推用紧密融合。一是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种技术和开发利用研究。二是建设种公畜站、综合人工授精站点。三是鼓励高校开设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相关课程,加强人才培养。四是组建省级畜禽遗传资源政产学研推协作联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畜禽新品种和配套系培育。五是加快实施省级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启动省级肉牛肉羊、奶牛、家禽等主要畜种遗传改良计划,努力实现畜禽良种的引进、消化和再创新,提升全省畜牧业供种能力。预计今后五年,我省有望在蛋鸡配套系、山羊新品种、水禽配套系等优势产业上有所突破,培育出国家级畜禽新品种或配套系。
7、如何加快资源开发利用?
目前,我省畜禽遗传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刚刚起步,地方品种资源中达到产业化开发水平的约只占30-40%,如皖西白鹅、淮猪、安徽白山羊、淮南麻黄鸡等综合利用经济效益相对较高的品种。保护与开发利用脱节,不少资源场处于被动保种,优质难以实现优价,经营比较困难,资源优势尚未转化成经济优势。
为此,《意见》提出,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地方品种资源为依托,打造特色畜产品产业化集群,做大做强一批“皖字号”畜禽种业企业,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加快资源开发利用。一是引入国内外优良畜禽种质资源和优势基因,有计划地开展杂交利用,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二是大力发展地方品种草食畜禽养殖,利用地方品种资源的特性和区域布局优势,积极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三是发展地方资源畜产品精深加工,开发优质地方资源畜产品。四是积极发展“互联网+名特优畜产品”,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拓展中高端消费市场。五是加强地方资源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打造优质徽菜原料品牌,加快实现优质优价,逐步建立以保护促开发、以开发促保护的良性机制。
8、如何强化资金投入?
一是省级投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投入为主,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鼓励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金参与。省财政在目前每年安排800万元专项的基础上,今后继续安排资金支持,重点用于保种补贴、畜禽遗传材料采集补偿和濒危资源抢救保护。二是市县投入。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加大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资源支持保护体系。三是金融支持。鼓励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政策性担保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市县设立的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加大对资源保护利用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属于省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鼓励资源重点市、资源大县积极开展资源保护保险。对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基因库,可比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关政策予以扶持,鼓励支持其申报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
9、如何加强资源管理?
一是依法管理。鼓励依法、有序开展引进资源、输出境外和国际合作研究。建立分级支撑保护体系,在2009年第一批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基础上,及时发布第二批名录。二是创新机制。依托省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高校和有关行业协会,为每个省级以上畜禽遗传资源,确定一名首席专家,对接一个技术支撑单位,出台一个(批)技术标准,制定一套保种方案,扶持一批保护资金。及时修订完善省农委《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试行)》,增加协议保种的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三是协议保种。创新性地开展由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资源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资源保护主体签订三方保种协议的试点工作,并逐步全面推开。此项工作今年将针对重点品种在部分资源大市进行试点。四是宣传推广。要求加强资源科普宣传能力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和民间公益组织的作用,提高公众参与资源保护的意识,建立资源保护监督机制,营造有利于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五是动态监测。依托省农业信息化相关平台,建设省级畜禽遗传资源监测与评估中心、市级分中心及监测点,构建资源数据库。加大规定动物疫病监测,加强对种群规模、濒危状况等保种效果监测,不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10、如何贯彻落实好《意见》?
一是推动责任落实。强化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协调调度,推动《意见》相关配套政策举措出台并落实。省农委将制定“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936行动”实施方案,确定资源重点市、资源大县,做好协调服务,总结和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规划研究,搞好政策创设、依法管理和技术指导。各级财政、发展改革、科技、国土资源、环保、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工商、金融、保监、银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在省政府网站、省农委网站、安徽日报、安徽农村报、安徽农村通讯等媒体,宣传文件主要精神和重点内容。三是加强检查指导。把强化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相关举措,纳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重要内容,列入对各市农业部门的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绩效评价的畜牧业工作中,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相关阅读:
解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关于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促...
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十三五”...
【2016】安徽省关于促进畜禽养殖废...
农业部:关于促进现代畜禽种业发展的意...
吉林省出台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
全面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
山东潍坊市临朐县印发《关于加强养殖业...
关于加快推进新乡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
关于加快推进景德镇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
关于征求《衢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
四川省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
东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