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03-15 15:18:33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大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农办计〔2013〕79号)和《大连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大政办发〔2012〕16号文件印发)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重点突破、梯度推进、协调发展原则,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根本动力,从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为主的粗放经营模式转变为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区域农业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性的集约发展模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确保粮食和主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努力打造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和四化统筹、协调发展样板区,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使我市农业结构布局更加合理、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加快完善、农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居民收入显著增加、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业产出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物质装备水平、科技推广水平、支持保障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到2020年,农林牧渔及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目标。
二、提高现代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按照优化结构、提高单产、稳定总产的思路,以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和庄河市为重点,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计划,加大粮食万亩高产示范片创建力度,提高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水平。优化粮食作物品种结构,积极发展高产优质粮食生产。探索粮豆轮作、粮饲轮作等耕作模式,大力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技术。落实农业防灾减灾措施,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0亿斤。
(四)积极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突出水产、畜牧、水果、蔬菜和花卉五大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精准农业和智能化设施农业。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稳步发展设施蔬菜生产,推进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标准园建设,扶持金州新区、旅顺口区等叶类蔬菜发展。每年新增设施农业面积4万亩,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55万亩。实施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加强苹果、大樱桃、蓝莓等水果生产基地建设。每年新发展果树4万亩、新建精品特色果园20个。坚持高效生态原则,优化畜产品生产布局,适度压缩猪、禽养殖规模,扩大牛羊养殖数量,推进种源畜牧业、生态畜牧业、智慧畜牧业建设,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每年升级改造种源和生态养殖基地20个。加快推进海洋牧场建设,推广水产品健康生态养殖。每年新增海洋牧场10万亩,新建现代渔业园区和休闲渔业基地6个。挖掘区位和资源优势,做精花卉产业,提高区域竞争力。
(五)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跨越式发展。促进农业企业聚集发展,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集群。构建以水产品加工、畜禽加工、果蔬加工、大豆加工等支柱产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产品加工体系,延长农业产业增值链条,推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达到3.5:1以上。
(六)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立足区位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以发展八大农业为主线,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和其他各种社会资本投资园区建设。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植,积极开发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功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坚持推进农业园区对外开放,借助园区的先进设施和经营能力,为周边农户提供农机作业、农业投入品供应、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营销等服务,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市政府重点扶持一批市级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各涉农区市县(先导区)结合实际创建县级都市型农业园区。
三、构建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七)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农村土地确权基础上,扶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重点培育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创建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重点,积极发展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产品营销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跨行业、跨地区进行联合与合作,扩大组织规模和生产经营规模,全面提高带动能力、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励发展家庭农场,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每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个、示范家庭农场10家。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监管站建设,加快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逐步健全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产供销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落实农药、兽药定点经营制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畜禽屠宰流通监督管理,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推广控药控肥等减量化生产技术,建立高效低毒农药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机制,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每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80个,打造一批大连知名品牌。“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达到50%.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控制体系,特别是投入品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基地建设、检测监控、质量追溯、应急反应、风险预警、科技服务和考核奖惩等基础体系,培育特色农产品出口竞争新优势,促进水果、粮食、水产品、禽肉等农产品出口。
(九)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进农业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支持城区及重点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辐射东北的大型批发市场,推进产地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大型储藏库建设,推动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导向的物流配送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建立产销合作机制,畅通农产品跨区域流通渠道。实施农村“互联网+”推进行动计划,培育农村电商孵化园和物流企业,加快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创新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等流通模式,通过整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实体资源,提升农村商贸流通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四、增强现代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十)打造农业科技转化平台。加强与中国农科院、辽宁省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工业大学、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等农业院校科技战略合作,加快推进中国农科院都市现代农业研究所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体系,创建以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的农业科技孵化基地,构建农业产业化组织与科研院所科技合作机制,打造产学研链接的现代农业科研转化平台,促进国际国内高端农业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十一)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完善农业科技公共服务机构职能,支持县乡两级农业推广机构和村级农业服务管理员队伍建设,提高县乡大专以上农业技术服务人员比重。积极做好骨干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服务指导水平。创新政府购买农业服务机制,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科技企业,扶持发展各类社会化科技服务组织,逐步健全公益性与营利性相结合的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提高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科技攻关能力,提高农业技术转化应用水平。
(十二)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推广。建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项目库,制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扶持政策,落实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扶持政策,对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机构和农事企业给予补助。每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30项。大力实施种子提升工程,做好新品种选育推广工作,加快培育一批重点种子企业。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扩大新品种新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范围,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竞争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十三)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重点培养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等农村发展带头人,培养村级技能服务型人才,发展种养殖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农村电商代销代购店主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开展农业职业资格认证试点,认证一批高中级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每年培训农民50万人次,认证职业农民500人。
五、加强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
(十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灌区田间终端设施配套、“五小水利”、集雨节灌、河道清淤整治等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农田灌溉效率。实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工程,重点扶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蔬菜生产标准园、水果生产标准园、花卉生产标准园、休闲农庄和其他高效农业项目,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加强设施农业装备建设,发展日光温室、钢筋骨架大棚、保鲜冷藏设备、农业物联网系统等装备技术,提升设施农业装备水平。
(十五)加快农业机械化。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落实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引导发展高性能、多功能现代农业机械。大力推广新机具新技术,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推广玉米机收、机械化植保、深松整地、免耕播种、秸秆还田、收获后烘干等机械化生产技术,推进水稻、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
(十六)完善农业信息化服务功能。突出农业公共信息、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资源信息管理等服务功能建设,推动信息服务网络化、资源管理数字化、商务流通电子化。加快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强化村级农业信息服务站建设,扩大“12316”服务热线覆盖范围,推动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推进物联网在现代农业中的应用,完善农业物联网应用产业技术链,扩大在农产品追溯、智能化养殖和病虫害监测预警等领域的应用范围,提高农业物联网应用水平。
六、提升现代农业支持保障水平
(十七)保持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发挥各级政府在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引导作用,持续加大财政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农林水事务支出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整合农林牧渔业产业发展资金和小型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林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资金,重点向农业龙头企业、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十八)创新现代金融支农方式。深化金融制度改革,促进金融支农方式创新。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支农机构,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弹性存贷比政策。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及新型职业农民与金融机构开展各层级对接活动,鼓励开展“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推进物权证抵押贷款、经营权抵押贷款、信用贷款以及抵押保证保险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增加贷款品种,提高单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信贷资金投入比重。
(十九)不断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落实中央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提高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使农业保险险种的保险金额直接物化为成本。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粮油作物保险、苹果树保险、森林保险、日光温室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等业务覆盖面,提高保险额度;加大特色农业保障力度,完善花卉、大樱桃、蓝莓、黄桃等特色产业保险政策;加大农业收入保障力度,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推广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等收入保证保险;加大农业灾害保障力度,改进和推广海水养殖保险产品,支持开发扇贝、鲍鱼、海参等海洋牧场和海珍品养殖保险产品;加大农业灾害保障力度,落实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制度,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启动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保险保障计划,提高农业保险深度,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七、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十)严格耕地资源保护。加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将责任落实到农户。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努力增加补充耕地面积。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二十一)推进农业资源化利用和农业绿色防控。推广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技术,发展种养一体化循环农业,加快农业作物秸秆、病死畜禽、海产贝壳、人畜粪便、有机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改善节水设施设备,提高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率。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使用范围,推广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提高农作物化肥利用率;严格限制高毒农药,推广低毒生物农药,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实现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推进畜禽粪污治理,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实施农田残膜回收利用,落实禁牧减畜措施,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持续开展渔业“绝户网”清理整治行动,完善休渔禁渔制度,控制近海捕捞,发展生态健康养殖。
八、不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二十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以县乡为实施主体,按照“三权分置”要求,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农户依法采取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制流转土地模式,促进有序流转,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实施工商企业租赁农地资格审查制度,防止农地非农化。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制,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二十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办法,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落实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提高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管理水平。
(二十四)建立农村建设新机制。实施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按照撤并小型村、拆迁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的基本思路,整合村庄居民点建设布局,科学规划新农村“六化”工程建设,完善新农村建设“建、管、修”可持续发展体系,促进宜居乡村建设。通过用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置换等方式,鼓励工商资本投资新农村建设,推动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促进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现代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努力实现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的发展目标。
九、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五)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市政府成立大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副市长担任,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房屋局、环保局、规划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服务业委、外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金融局、供销合作社和大连银监局、大连保监局、大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具体负责示范区建设指导和监测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十六)建立监测评价与考核机制。建立市级抓指导、县级抓创建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全市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达标活动。建立和完善统计监测分析体系,落实定期监测考评与年终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监测、目标考核、综合评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公布各涉农区市县监测与考核综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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