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2016-03-18 10:44:00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岩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9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打造平台
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省级农民创业基地和美丽乡村产业示范等五个平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区。
1.现代农业示范区。继续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加大对上杭县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支持投入力度,根据“优势突显、市场导向、资源整合、龙头带动、持续发展、点面结合”的原则,以水稻、蔬菜、生猪为主导产业,建设水稻精准化管理示范园、优质水稻品种试验园、水稻生态文化观光园、设施蔬菜示范园、蔬菜保种开发园、蔬菜五新展示园、槐猪精品养殖示范园、生猪标准养殖示范园等专业园区,示范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建设。继续实施中央和省级现代农业(茶叶、花卉、竹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县建设,每个项目县每年重点抓好3~5个上规模、高水平的设施农业示范项目。长汀、连城、漳平等3个中央财政现代农业(油茶)生产发展项目,重点实施油茶示范基地的水平梯带建设、科学施肥、作业道建设、灌溉系统建设及补植整形等关键环节的项目建设;武平县和漳平市2个省级现代农业(茶叶)项目县重点建设生态标准化茶园6500亩,改造茶叶初制加工企业15家,实施“武平高埔茶”、“漳平野生水仙茶”等茶树优异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实施永定、上杭2个省现代农业(竹业)示范县项目和上杭、武平、连城3个省级现代农业(花卉)生产发展项目示范县建设,到2015年再争取实施3~5个省现代农业(竹业、花卉)示范县项目。(市直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供销社)
2.台湾农民创业园。市财政每年继续安排1000万元,扶持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大力实施土地整理、土地整治项目。支持创业园建设全市蔬菜花卉苗木繁育、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乡村旅游观光休闲、现代职业农民培训等基地,发展形成高山生态农业、台湾高山茶、花卉、日本甜柿四大产业,打造两岸最大的台湾高山茶基地及台农投资集中区。支持漳平永福现代化农业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新建智能化连栋育苗温室和育苗钢架大棚。支持一批茶叶企业实施茶园标准化工程、无公害有机茶示范工程等,建立“高山茶叶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实现高山茶产业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管理。支持一批花卉龙头企业发展花卉产业,实施“樱花繁育园”、“新十里花街”项目,促进种植基地、交易市场与休闲农业旅游景点有效结合。实施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建设农业休闲观光项目,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积极引进、试验、推广台湾茶叶、花卉、蔬菜、水果等优新品种。(市直责任单位: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农科所)
3.福建农民创业园(连城县)。支持连城省级农民创业园区建设。组织实施甘薯食品加工与研发、连城白鸭标准养殖与蛋品加工、特色国兰种质资源库、红心地瓜干系列食品生产线、创业园服务体系以及冠豸山铁皮石斛种质资源库、种苗繁育和林下种植基地等重点项目。以林坊、北团、朋口三个乡(镇)作为建设核心区,以地瓜干、连城白鸭、花卉等特色农业作为主导产业,打造“43221工程”,即建设“四中心”(薯类产品、花卉科技研发中心,甘薯良种繁育中心、连城白鸭扩繁中心),“三基地”(优质甘薯规模化种植基地、连城白鸭规模化养殖基地、高优花卉现代化生产基地),“两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区、精品农业休闲体验区),“两市场”(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兰花专业物流批发市场)和一个管理服务中心,使园区成为福建农民创业的首选基地、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窗口,实现主导产业的规模、档次和效益居全省前列。(市直责任单位: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经贸委、供销社)
4.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扶持永定县下洋镇、武平县岩前镇、长汀县策武镇、漳平市永福镇等省级农民创业基地建设,每个创业基地重点扶持发展1~2个设施农业示范项目。省级永定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下洋镇)重点培育设施蔬菜、休闲观光产业,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一体化经营模式,带动农户从事特色果蔬的生产。省级武平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岩前镇)重点打造食用菌产业,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和工商资本到食用菌创业园投资兴业,重点扶持1家日产10吨以上的工厂化食用菌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实现食用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省级长汀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策武镇)重点打造河田鸡产业,实施河田鸡种业工程,建立河田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50个、机械化蛋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3个、存栏蛋鸡50万羽,研发河田鸡系列加工产品,延伸产业链。省级漳平农民创业示范基地(永福镇)结合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重点打造一批精品示范项目,推动永福镇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 “美丽乡村”建设。(市直责任单位:农办、农业局、林业局)
5.美丽乡村产业示范。按照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支部强、产业兴、乡村美、民风好、农民富”的要求,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优先支持各试点村发展设施农业,在基地建设、品牌打造、龙头企业创建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积极打造“一村一品”示范村,通过示范带动,着力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规模基地,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市直责任单位: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供销社、库区移民局)
二、示范带动
2014~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县(市、区)建设设施农业示范基地。
1.设施果蔬。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新建连片规模设施果蔬智能温控大棚和温室大棚。对新建连片100亩以上无土栽培水肥一体智能化温控大棚,参照省里政策给予1:1配套补助,配套资金市、县(市、区)各承担50%;对新建连片150亩以上温室大棚,参照省里政策给予适当补助。支持设施蔬菜、水果生产集中区的中小型冷库建设,为大宗蔬菜、水果保鲜储存提供便利条件。(市直责任单位:农业局、财政局)
2.设施畜禽。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程,到2015年在限养区内整合、改造、提升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态、环保、标准化养殖示范场67个。重点支持生猪养殖环保设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强制推行全漏缝免冲洗自动刮粪、干湿分离生态养殖模式。支持长汀森辉公司、连城养宝公司、武平梁野山农牧公司等一批标准化养殖场新建或扩建。积极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每年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10~20个猪场标准化改造。鼓励规模化蛋禽设施养殖,扶持建设河田鸡、连城白鸭、乌兔(黄兔)、机械化蛋鸡养殖示范场。(市直责任单位:农业局、财政局)
3.设施林业。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扶持发展花卉苗木产业,支持花卉示范企业和苗木示范企业(基地)建设。扶持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类型的林下经济产业。重点实施省级财政安排的武平县林下种植金线莲项目和长汀县林下种植茯苓、红菇保育等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市直责任单位:林业局、财政局)
4.设施渔业。重点推进连城松洋千亩标准化养殖区、武平中山千亩生态养殖区等水产养殖池塘基础设施配套升级及渔业种业、标准化池塘改造、工厂化养殖等养殖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市建成2~3个省级标准化设施渔业产业园。(市直责任单位:农业局、财政局)
5.菜篮子工程。重点支持新罗区建设钢架大棚蔬菜基地、蛋禽养殖基地。2013 年新建、扩建无公害钢架大棚蔬菜生产基地600亩,新建10万羽机械化蛋鸡养殖。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从市级价格调节基金和市、区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中统筹解决。(市直责任单位:经贸委、发改委、财政局)
三、强化保障
整合部门力量和涉农项目资金,集聚各种要素资源支持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农口部门处级干部挂钩联系农业龙头企业制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1.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和储备、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扶持上杭槐猪、长汀河田鸡、连城白鸭、龙岩山麻鸭、官庄花猪、武平象洞鸡、闽西南黑兔(通贤乌兔)开展提纯选育工作,加大地方特色畜禽品种的开发利用,创新推介力度,促进产业做强做大。强化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快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支持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与科研院校共建产业创新联盟,重点加强栽培基质技术引进与研发,推进基质本地化生产;继续加大农业“五新”技术推广力度,克服设施园艺连作障碍,摆脱自然条件制约,发展反季节生产,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鼓励科技人员带项目、带技术投身生产一线从事科研活动,鼓励科研成果、创新品种折股参与投资和分红。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推进连片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烟田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开展土壤改良,提高耕地质量。(市直责任单位:农业局、科技局、农科所)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继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每年择优推荐培育15~20家省级示范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监督约束机制及风险保障机制。依托“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和“阳光工程”等培训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开展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明确法人资格,享受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同等优惠待遇。引导农业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作价入股农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按股分红;推广“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让合作社、农户承担种养环节的生产管理,增产增效部分双方分成,推动农业企业与农户形成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对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企业,在农业项目资金安排、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评审上给予倾斜支持。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逐步形成现代农业建设骨干队伍。依托福建农林大学等涉农高校,采取本土化就业“直通车”办法,招收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的定向委培生,开展专升本“直通车”学历教育。(市直责任单位:农办、农业局、林业局、供销社)
3.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坚持农地农用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支持村、组集中连片流转,提倡承包农户委托发包方或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流转承包土地;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的形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发展“土地托管”合作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乡镇为单位组建土地银行或土地信托中心。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流转纠纷调处体系,完善县乡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优化土地流转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和信息发布制度,2014年前完成全市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信息共享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市直责任单位:农业局)
4.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大宗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和交通便利地区市场建设;支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扩大农超对接范围,培育新型流通业态,带动运销、经营、中介等产业和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市场的发展;健全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继续举办茶王、花王、竹王、茶艺表演等农赛事活动,打造农产品品牌,支持农业企业开拓市场。加快农业物联网平台建设。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建设完善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农业物联网标准化建设工作,每年建设3~5个物联网农业应用省级示范点,推进智能农业、精准农业与设施农业有机结合。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福建第一淘宝村”—小池镇培斜村的经验,充分利用知名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加大农产品网上营销;推进涉农信息资源整合,扩大综合服务与信息共享,实现龙岩农业信息网和12316农业服务热线手机应用系统市内全覆盖。(市直责任单位:经贸委、农办、农业局、供销社)
5.加强用电用地保障。对在国家级漳平(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连城农民创业园和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中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种植养殖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标准下浮30%收取。对发展园艺作物设施生产、食用菌工厂化栽培、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智能温室、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等现代农业项目,符合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条件的,免于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本着从严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减少对耕地占用与破坏的原则,合理控制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占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使用。(市直责任单位:龙岩电业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
6.强化金融支持服务。加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重点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到2014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设立1家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发展现代农业。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创新服务“三农”新模式,将更多资金投向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农田水利建设等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全面推进信用乡镇(村、户)建设,大力拓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适当提高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额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农业设施设备抵押贷款等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采取“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扩大林权抵押范围,开展地上花卉苗木抵押贷款、森林综合保险参保林地“林权+保单”等抵押贷款,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全部纳入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对金融机构林权抵押贷款按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有关规定办理。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升“三农”综合保险工作水平,逐步将规模化、设施化生产的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推进设施蔬菜政策性保险,对参保的设施蔬菜,由省级财政给予20%、县(市、区)财政给予10%的保费补贴。支持有农业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参与开展设施蔬菜政策性保险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政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建立担保基金,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并按年度为农户提供生产性贷款担保额的1.6%给予风险补偿。对县域金融机构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性贷款季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市直责任单位:人行龙岩中心支行、财政局、人保财险公司)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出台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督促指导,力求取得实效。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社会和谐、农民持续增收。
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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