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2016年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6年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互联网2016-03-15 15:16:23

黄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黄政征告字[2016]005号

2016年2月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准征收集体土地3.5948公顷(冀政转征函[2016]23号)。批准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现将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黄骅市201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权属、面积

北至国有建设用地、东至张孙村集体土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泰山道。共征收黄骅镇张孙村集体土地3.5948公顷。

三、征地补偿情况

该批次征地补偿费总额为377.4540万元。

1、土地补偿标准及费用

该批次征收土地涉及黄骅镇张孙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执行,黄骅镇张孙村为征地Ⅰ区片,区片价为105万元/公顷。

该批次土地补偿费总额为377.4540万元,全部为黄骅镇张孙村集体所有。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该批次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不涉及青苗补偿和地上物补偿。地上物和青苗补偿依实际清点和确认的结果计算并补偿。

四、安置办法

该批次征收的土地涉及人员安置均采用货币安置。

五、该宗地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黄骅市国土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