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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收听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国土资源网2016-03-07 14:15:20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承德段)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5]432号)文件下达批复。2015年7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15﹞369号)文件批复了建设用地。该项目涉及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共转用征收集体土地53.8739公顷,使用国有土地4.1970公顷。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承德段)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位于大石庙镇闫营子村,冯营子镇冯营子村、郭营子村、崔梨沟村、砖瓦窑村、石门子村,上板城镇狮子沟村。

三、征收面积

该项目转用征收大石庙镇闫营子村集体土地2.7429公顷;冯营子镇冯营子村集体土地5.3634公顷,郭营子村集体土地38.9568公顷,崔梨沟村集体土地2.4118公顷,砖瓦窑村集体土地0.2773公顷,石门子村集体土地2.3801公顷;上板城镇狮子沟村集体土地1.7416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标准

被征地村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征地区片价标准

闫营子村

耕地

1.0226

207万元

林地

1.7165

其他农用地

0.0038

冯营子村

耕地

1.6005

207万元

林地

1.5605

其他农用地

0.6001

村庄

0.3332

未利用地

1.2691

124.2万元

郭营子村

耕地

0.0051

207万元

林地

7.6758

其他农用地

0.1676

村庄

31.1083

崔梨沟村

耕地

0.0252

207万元

林地

2.0843

其他农用地

0.0779

未利用地

0.2244

124.2万元

砖瓦窑村

林地

0.2138

207万元

其他农用地

0.0286

未利用地

0.0349

石门子村

耕地

1.2407

180万元

林地

0.2756

其他农用地

0.2819

采矿用地

0.1278

村庄

0.3992

未利用地

0.0549

108万元

狮子沟村

林地

0.9786

120万元

其他农用地

0.0074

未利用地

0.7556

72万元

五、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承德段)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4]81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承德段)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5]31号》以及《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高新区冯营子镇郭营子村整体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承高管字[2015]34号)》执行。方案解释工作由承德市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法

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七、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5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使用权人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情况以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调查摸底登记为准。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承德市人民政府   

>>如有河北省武强县农村产权交易相关问题,请咨询武强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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