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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拟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管理相关规定

来源:土流网2024-10-18 09:28:22

秸秆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副产品,也是重要的农业资源。根据最新消息,湖南拟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管理相关规定。

一、湖南拟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管理相关规定

秸秆是指水稻、玉米、油菜、棉花、薯类、豆类、烟草等农作物采收后的剩余部分。推进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离田产业化利用,发掘秸秆的资源价值,可以促进秸秆“变废为宝”,实现资源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如何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省司法厅近日公布了《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社会各界可于11月13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hunansftlifa2@sina.com)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首先要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开展秸秆收储网点建设,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并在贷款、用地审批、风险防范等环节给予保障。

在推动秸秆产业化发展方面,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推行秸秆直饲、黄贮、青贮等饲料化利用方式。鼓励支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扶持壮大生产食用菌基料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推广食用菌栽培技术,引导秸秆基料食用菌规模化生产。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鼓励和支持以秸秆为原料的工业企业发展,逐步提高秸秆原料化利用水平。

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还田利用,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将秸秆用于有机肥生产和应用,提升秸秆有机肥料化利用水平,提高秸秆有机肥料的使用比例。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对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进行补贴,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确定补贴对象与范围。

征求意见稿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方面也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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