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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三明建宁县粮食补助政策:每亩补助多少钱?

来源:土流网2024-06-05 09:27:19

最近,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4年建宁县粮食生产工作计划》(建政办〔2024〕11号),种植粮食有补助。那么,2024年福建三明建宁县粮食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福建三明建宁县粮食补助政策

1、种植早稻(早制)

种植早稻(早制)且连作晚稻(晚制)30亩(含)以上的,给予每亩补助230元,按照《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闽农综〔2021〕78号)文件申报,其中省级补助200元,县级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每亩再补助30元;给予单季制种后利用冬闲田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玉米、薯类且种植面积30亩(含)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

2、旱粮种植

综合利用边坡荒地、幼龄果园等间作套种旱粮。大力引导发展幼龄果茶园套种旱粮等栽培模式,提高土地单位面积效益。给予利用边坡荒地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马铃薯20亩(含)或种植玉米20亩(含)、幼龄果园套种大豆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或经营主体,每亩补助200元。

3、“非粮化”耕地还粮

对抛荒耕地复垦后种植水稻,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包括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下同),每亩一次性补助600元;对抛荒耕地复垦后种植玉米、甘薯、大豆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一次性补助400元。

4、油菜种植

给予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油菜30亩(含)以上的种植户或经营主体,每亩补助400元(补助范围为当年度秋冬播种,下一年度收获的冬种油菜)。

5、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在各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推荐申报和评审中,向粮食类主体倾斜,给予获得县级粮食类主体示范单位每个补助0.5万元。支持和鼓励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争创品牌,对获得绿色食品(粮食类)的生产经营主体每个补助1万元。对获得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粮食类)的生产经营主体每个补助2万元。

以上是对2024年福建三明建宁县粮食补助政策的内容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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