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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地入选“农地入市”典型示范案例!农地入市试点城市有哪些?

来源:土流网2024-05-06 09:38:00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2023年度典型示范案例,广西南宁市宾阳县、玉林市北流市两个试点地区分别入选用地主体引导有效类、收益分配科学可持续类典型示范案例。那农地入市试点城市有哪些?

一、农地入市试点城市有哪些?

1、广西农地入市试点城市

南宁市宾阳县、柳州市鱼峰区桂林市临桂区、梧州市藤县;北海市合浦县、防城港市上思县;钦州市浦北县、贵港市桂平市;玉林市玉州区、福绵区;陆川县、博白县、北流市百色市平果市、河池市宜州区。

二、“农地入市”要怎么入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总得来说,农地入市指的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授权的实施主体以土地所有者身份通过公开的土地有形市场,依法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期内以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交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以书面合同约定与土地使用者权利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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