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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福州福清市粮食补助政策:种植双季稻补助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4-04-07 11:15:16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七条措施》(融政规〔2023〕2号),种植粮食有补助。本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那么,2024年福建福州福清市粮食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福建福州福清市粮食补助政策

1、鼓励发展粮食规模生产。

加大对规模种粮的补贴力度,对承包耕地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按实际种粮面积给予100元/亩的奖补,奖补资金从上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

2、鼓励种植双季稻。

对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当年度在享受福州市“粮八条”补助450元/亩的基础上,我市再给予补助100元/亩。

3、鼓励利用抛荒撂荒耕地种植粮食作物。

对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后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当年度在享受福州市“粮八条”一次性补助400元/亩的基础上,我市再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亩。

4、支持粮菜轮作,改良土壤。

对利用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当年度在享受省“粮九条”最高奖补100元/亩的基础上,我市给予配套补助100元/亩。

5、鼓励种植大豆、马铃薯。

对种植大豆、马铃薯20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当年度我市给予补助300元/亩(已享受本措施第三条补助的不再享受本条补助)。

6、鼓励开展水稻机插集中育秧。

对开展水稻机插集中育秧的生产经营主体,当年度新购机插秧盘(硬盘)2000个以上的,我市给予每个秧盘(硬盘)补助1元,每个生产经营主体补助不超过5万元。

7、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片。

每年建设1—2个相对集中连片不低于500亩规模、立地条件好、交通便利、灌溉水源较丰富、干群积极性高的高标准农田示范片,我市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示范片项目建设。

以上是对2024年福建福州福清市粮食补助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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