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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类可以食用”是谣言!最新规定来啦

来源:土流网2023-10-18 09:13:59

近日,有自媒体谣传“自3月1日起,可以吃蛇了”,也有多个自媒体推介加工销售以蛇为食材的菜肴,引发一些餐饮企业和市民的关注。据了解,“蛇类可以食用”是谣言,最新规定来啦。

一、“蛇类可以食用”是谣言

蛇类是不可以食用的。无论野生蛇还是养殖蛇,均尚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目录(2021版)》,各经营单位不得以蛇为食材加工餐食。除蛇以外还有果子狸、竹鼠、野鸡等陆生野生动物均不能食用。

二、蛇类禁食规定

1、禁食野生动物范围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2、常见禁食物种

陆生野生动物种类繁多,除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野生动物人工种群外,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均属于禁止食用范围。

常见的包括滑鼠蛇(水律蛇)、灰鼠蛇(榕蛇)、眼镜蛇(饭铲头)、蟾蜍(蛤蟆、蠄蟝)等各种两栖爬行类;果子狸、野猪、竹鼠、猪獾、黄麂(黄猄)等兽类;麻雀(各类小型林鸟去毛后以麻雀之名售卖)、斑鸠、禾花雀(黄胸鹀)、水鸡(黑水鸡、白胸苦恶鸟等)、猛禽(猫头鹰、老鹰等)、鹭鸟(白鹭、夜鹭等)、雁鸭(野鸭、大雁)等鸟类。

3、食用野生动物是违法的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每位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积极支持和参与到打击食用野生动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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