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5-07-21 10:33:31
今天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潍坊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发布了我市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调整完善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
政策调整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农业补贴办法,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决定从2015年起,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政策”。
从2004年开始,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政策,对促进粮食连年增产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迫切需要调整完善。此次调整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提高政策效能的需要。很多地方,农业“三项补贴”已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甚至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得不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支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对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效能大大降低。迫切需要通过调整完善政策,增强“三项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真正把补贴更多的用于促进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三项补贴”的政策效能。
二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需要。我国农业生产成本高,种粮比较效益低,主要原因就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经营规模小。因此而导致无论是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金融服务的提供、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还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推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效益的增加、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都遇到很大困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加大对耕地地力保护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需要。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对农业的补贴受到世贸组织规则的约束。继续增加现有补贴种类的总量,将使我国在世贸组织规则总体范围内的支持空间进一步缩小,不利于充分利用规则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需要改革现有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将其中一部分补贴转为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不受限制的补贴,如对耕地资源的保护等。
政策调整主要内容
调整后,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两大块。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就是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统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的对象:种粮农民。
补贴的依据:经核实的小麦种植面积。
补贴的标准:每亩125元。
补贴的用途:主要用于加强耕地和生态资源保护。具体用于五个方面:一是引导农民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作物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绿色增产技术;四是鼓励深耕深松,改善土壤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五是开展面源污染处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良好环境等。
补贴的发放:通过惠民“一本通”,直接发放到户。
(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就是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主要用于五个方面:
一是对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按照每亩60元,每户限额1.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二是用于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对粮食生产全程或主要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进行补贴;四是对粮食烘干、仓储物流等设备购置和研发,以及小麦宽幅精播、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病虫害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等关键技术推广与服务给与补助;五是对为农服务中心、农民培训基地建设和职业农民培训进行补贴。另外,今年继续实施花生良种补贴,支持开展小麦良种统一供种。
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和省财政厅、农业厅的要求,市农业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今年的实施方案。基本精神是:
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包干使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经省卫星遥感核实后的2015年各县市区(开发区)小麦种植面积为基数,按每亩125元的标准,将资金切块下达给各县市区(开发区),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包干使用。各县市区(开发区)年度补贴资金如有不足,由地方统筹解决。如有结余,可以“以丰补歉”,用于补贴上一年度补贴资金缺口;也可统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补贴资金与地力保护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结余资金原则上应于下一年度全部使用完毕。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为了切实增强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市里不统一支配这部分资金,而是按照2014年耕地面积和2015年核实后的小麦种植面积各占50%的比例,确定各县市区(开发区)资金数额,并将这块资金切块下达各县市区(开发区)。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当地实际需要,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五项用途中,有针对性的自主选择一个或几个关键环节,集中解决制约粮食生产经营的突出问题。
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又体现政策的导向性,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局。在调整完善过程中,既体现了政策的导向性,又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保护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面向农户的125元的补贴标准、补贴依据和发放办法,既保护了种粮农民的利益,又规定了补贴用途,提高了政策的实效性。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数额的确定,也充分体现了保护种粮积极性的导向。
深入搞好试点,注重示范引导
确定坊子区为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试点单位,探索建立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将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高度关注。为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我们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出台的背景、调整内容等向广大农民和基层进行宣传;层层设立和公布了政策咨询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咨询和答疑解惑;统一印制和发放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宣传手册,达到户均一份;通过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准确把握政策内容和操作程序,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做到家喻户晓,赢得理解和支持,为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的氛围。
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局。此次调整完善将提高农业补贴政策实施效能,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有利于保护我国有限宝贵的耕地资源、水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对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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