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捡走一块泰山石最高罚2万!具体是怎么回事?附详情!

捡走一块泰山石最高罚2万!具体是怎么回事?附详情!

来源:土流网2020-12-02 17:39:40

泰山石因有稳如泰山,石来运转之意,因此近年来已成为炙手可热的风水石,很多人去泰山游玩时都会带几颗走,而在近日,相关部门规定捡走一块泰山石最高罚2万,那捡走一块泰山石最高罚2万具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样做?

一、捡走一块泰山石最高罚2万具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么做?

2020年12月1日,《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已发布。继去年12月泰安全面禁售泰山石后,山东再出重拳整治泰山景区内盗采、捡拾带离泰山石等行为,捡走一块泰山石,最高罚款2万,盗采最高罚100万。

二、泰山石产地在哪里?

泰山石产于泰山山脉周边的溪流山谷,其质地坚硬,基调沉稳、凝重、浑厚,多以渗透、半渗透的纹理画面而出现,以其美丽多变的纹理又以年代久远的风化外形而著名,泰山石以其古朴、苍劲、凝重的格调名扬海内外,又加上民间有泰山石能避邪、镇宅等传说,取稳如泰山,石来运转之意,近年来已成为炙手可热的风水石。

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修改版

1.将第三条修改为:“泰山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2.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泰安市济南市人民政府和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泰山山体、历史遗迹、文物古迹、古树名木、泰山石等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公开对破坏风景名胜资源行为的举报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的保护和参与意识。”

3.将第七条修改为:“泰山风景名胜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者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景区土地。”

4.在第十条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加强泰山山体和泰山石的保护,设立保护标志和禁采警示标志;”将第四项中的“自然保护区”修改为“生态保护区域”。

5.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刻划、涂污、踩踏、攀爬文物古迹、景物或者设施”;并增加两项,作为第九项、第十项:

“(九)进入未开放区域;

“(十)捡拾带离山石;”

6.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禁止盗采、销售泰山石。”

7.删除第三十一条。

8.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内盗采泰山石的,由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前款规定的泰山石的,由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9.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内捡拾带离山石的,由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