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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高温补贴新政:连发4个月,若不发放最高罚2万!

来源:土流网2019-07-03 16:15:51

按照2019年山东高温补贴现行政策和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为每月140元。发放时间为6-9月,若未发,最高罚款2万元。

山东持续高温,防暑降温费自然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从6月1日起,我省为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按照现行政策和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为每月140元。发放时间为6-9月。

一、符合条件,单位不发放防暑降温费怎么办?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哪些人能领到这笔“补贴”?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办法》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用人单位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办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附: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

济南市:8973185289731853

历下区:86952260

市中区:82078634

槐荫区:87957568

天桥区:85872746

历城区:88066051

长清区:87221318

章丘区:83226901

济阳区:84238907

莱芜区:0634-6115522

钢城区:0634-5873012

高新区:88876235

平阴县:87890716

商河县:82338436

高新区:88876235

南部山区:881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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