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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流程和政策解答

来源:互联网2015-07-07 16:17:38

  1、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2、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权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此次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点。

  3、为什么要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等具有重大意义。

  4.家庭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程序是什么?

  (1)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入户权属调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3)测量地块成图。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4)公示审核。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5)建立登记簿。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6)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各地根据实际,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适时对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

  (7)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8)资料归档。按照2010年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由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法律法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文件政策依据有: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文件;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文件;2011年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7号)。

  6、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积极稳妥、依法办事、民主协商、规范有序、确保质量,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为依据,以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为主要目标,对全省耕地、园地等承包经营的农用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信息化管理,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7、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2)坚持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工作。(3)坚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4)坚持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5)坚持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8、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以什么为基础?

  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要求,确权登记颁证以已经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以前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在这些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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