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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创新现代渔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农业部2015-04-27 10:29: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一级分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和2013年国务院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现代渔业发展与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推动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农业部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创新现代渔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双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张成,电话:010-59192985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李云涛,电话:010-68857575;陈峰,电话:010-68857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5年3月9日

农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创新现代渔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和国务院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3年6月26日)精神,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渔业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与组织优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的网点优势与资金优势,促进金融服务与渔业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推动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农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合作协议》,就创新现代渔业金融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思路与目标

    依托邮储银行的小额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小企业法人贷款等融资产品,通过设计开发“邮储·渔业通”专属金融方案、探索创新担保方式,2015-2018年为现代渔业累计提供200亿元意向授信规模,重点解决渔民合作社、渔业企业、专业大户等渔业经营主体和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服务现代渔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现代渔业各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

    邮储银行负责开发“邮储·渔业通”专属金融方案,为渔业经营主体提供包括融资、结算、现金管理、资本增值等在内的金融支持。重点解决渔业生产大户、渔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原良种场、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渔业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更为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

    (二)共同推进渔业、邮储银行“富渔行动”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邮储银行各分支行根据实际情况,商讨联合开展渔业、邮储银行“富渔行动”(以下简称“富渔行动”)等活动。邮储银行可对“富渔行动”中展现出的具有可行性、推广性的优秀渔业创业创富项目提供现金奖励、物质奖励或融资支持等金融服务。

    (三)加强邮储银行与渔业各行业协会间的合作交流

    加强邮储银行与渔业协会、休闲垂钓协会、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以下统称协会)等各级机构的合作。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战略双赢,更好地服务现代渔业的发展。依托“邮储·渔业通”专属金融方案,为协会会员提供融资支持。在协会需要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地区,邮储银行建立渔业特色支行(以下简称“特色支行”)等专属服务机构,为协会会员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联合建立立足县域地区的“渔业成长俱乐部”(以下简称“成长俱乐部”),开展“邮储·渔业通”的专场推介活动,提升协会和邮储银行的社会知名度。通过发展特约特惠商户、专业理财等方式,为协会及成长俱乐部会员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通过推荐优质客户入会、参与对会员的各项培训等方式,支持协会及成长俱乐部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现代水产养殖业、捕捞业、种业、远洋渔业、休闲渔业、冷链物流和水产品加工等渔业产业经营实体;加大对渔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渔业经营主体,渔业龙头企业和渔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二)贷款产品

    以邮储银行设计开发的“邮储·渔业通”专属金融方案为主,符合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小企业贷款及其他产品有关条件的,可拓展到相关产品线。

    (三)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为3000万元。实际贷款额度由借贷双方根据情况共同商定。

    (四)贷款期限、利率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鼓励各地根据客户资质,探索制定相应的利率优惠政策

    (五)贷款方式

    1.渔业抵(质)押类贷款。借款人提供符合邮储银行要求的国内渔船、南沙生产渔船、近海渔船、远洋渔船、船网工具指标、水域滩涂养殖权(证)、三网(网箱、网围、网栏)养殖经营权、渔业专业市场商铺使用权、水产品等抵(质)押物,为贷款提供担保。

    2.法人担保类贷款。由邮储银行认可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或渔业专业市场管理方等法人机构为贷款提供担保。

    3.保证保险贷款。借款人购买邮储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涉农保险,以保险为主要增信措施的贷款。

    4.信用贷款。在提供符合邮储银行授信标准的经营流水信息后,发放不需要抵押担保的流水贷等信用贷款。

    各地可本着“方便渔民(企)、灵活多样、覆盖风险”的原则,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符合渔民(企)实际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其它贷款方式。

    (六)贷款程序

    符合贷款条件的渔民(企)自愿向当地邮储银行申报,邮储银行根据相关信贷制度要求,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就是否同意贷款及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提出意见,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审查和审批结果及时通知贷款申请人。

    四、职责分工

    (一)渔业部门职责

    ​1.收集信息,积极推荐

    充分发挥政策指导优势,摸清有融资需求的渔民(企)情况,了解渔民(企)的资金需求。向邮储银行推荐有资金需求的渔民(企)和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渔业项目。

    2.争取政策,提供支持

    发挥渔业主管部门的政策优势,协调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为当地渔民(企)提供信贷贴息、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优惠。探索成立政府、银行、保险、渔民(企)共同承担风险的融资工作体系。

    3.跟踪服务,做好配合

    整合政府、协会各项资源,加强对邮储银行渔业特色支行、渔业成长俱乐部等的指导力度,建立完善结对帮扶制度,为渔民(企)提供产业链接、信息引导、技术指导、经验传授等辅导和服务,提高渔民(企)融资成功率。

    ​4.树立典型,加强宣传

    协助邮储银行做好宣传工作,选树诚实守信、按时偿还贷款、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诚信意识教育,引导渔民(企)诚实劳动、诚信贷款。

    (二)邮政储蓄银行职责

    1.制定优惠条件

    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联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当地贷款优惠条件。对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人,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邮储银行要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同时不断优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对于正常偿还所有贷款本息、无逾期情况的渔民(企),邮储银行应当给予降低利率、增加额度、小额贷款享受贷款利息五免一等优惠政策。

    2.通报贷款信息

    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将经渔业主管部门推荐并获批的贷款发放笔数、金额和逾期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同级渔业主管部门。

    3.提供业务指导

    支持和配合渔业主管部门开展各类渔业示范区、示范基地、良繁基地的建设工作,重视评定结果,并以此作为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配合渔业主管部门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

    4.探索业务创新

    积极协调一线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和支行长的主动性,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工作路径,创新工作方法。鼓励各分支机构简化渔业贷款审贷流程,建立集中受理、审核、放贷的快速通道;根据渔业特点合理确定额度、期限、利率等贷款要素,对渔业贷款给予优惠政策;针对不同新型渔业经营贷款主体需求设计差异化的经营产品。

    五、推进步骤

    (一)安排部署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邮储银行联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

    2015年3月底前,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进行工作对接,细化双方创新现代渔业金融服务具体工作方案,完善推进步骤,启动相关工作。

    (三)督导推动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邮储银行总行不定期赴有关省份开展现场调研,了解贷款需求,研究金融服务措施。各省份邮储银行应每季度形成阶段工作总结,分别报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邮储银行相关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邮政储蓄银行与渔业主管部门加强系统性合作,共同开展创新现代渔业金融服务,有利于缓解渔业经营主体贷款难的问题,推动现代渔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沟通协调,加强配合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要根据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明确职责分工。邮储银行要充分利用资金及专业优势,努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积极予以支持、配合,为邮储银行金融支渔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接、研究工作,着力形成共同开展现代渔业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

    (三)信息公开,加强宣传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应通过政府网络、电视、报刊、公告栏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邮储银行现代渔业金融服务的管理规定及贷款对象、额度、期限、利率、用途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注重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工作中的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邮储银行金融支渔与渔业主管部门合力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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