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6-07-20 13:53:25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渔业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办渔〔2016〕51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渔业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青海省(市)渔业主管厅(局),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决定2016年继续组织实施渔业节能减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主要内容
进一步普及渔业节能减排知识,提高全行业节能减排意识,推进渔船节能减排新技术在渔船上的应用,持续完善和示范推广水产养殖节能环保技术模式,实现节油、节电、节水、减排目标,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一)开展渔业节能减排技术试验示范等活动,印制渔业节能减排宣传材料,向渔民群众及渔业管理人员普及渔业节能减排知识,提高渔业管理者和生产者节能减排意识。
(二)开展机动渔船废气排放情况摸底调查,测试渔船排放尾气污染物含量,制定污染物控制和减排行动方案。
(三)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型养殖技术模式,使节电、节水、减排效果更加明显,示范区内节水70%以上、节能40%以上,养殖废水氮磷去除率提高30%以上,形成规范推广模式。
(四)编印渔业节能减排通讯4期,宣传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介绍国内外渔业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发展动态。
(五)提交全国渔船废气排放分地区和综合调查报告、各类渔业废气污染物测试报告、水产养殖减排和清洁生产综合调查报告、水产养殖多技术模式集成示范和应用报告等。
二、任务和分工
(一)渔船节能减排。在部分沿海省市进行渔船废气污染物状况实地调查,对渔船分类型进行废气排放污染物实际测量,综合计算全国机动渔船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任务由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和广东省渔政执法总队、大连海洋大学等单位承担。
(二)养殖节能(水)减排。总结完善水产养殖节电、节水、减排新技术、新模式,针对海淡水养殖品种,实施池塘和工厂化生态养殖减排技术示范、网箱养殖底排污技术和鱼菜共生等养殖技术示范,实现水产养殖污染控制和治理。任务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辽宁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山东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水产局、青海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湖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等单位承担。
(三)节能减排基础工作。收集国内外渔业节能减排信息、科技创新情况,编印渔业节能减排通讯、技术创新电子读物等宣传资料,举办渔业节能减排宣传和技术交流活动,开展水产养殖减排和清洁生产综合调查。任务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中国水产学会承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承办处室和联系人。省级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成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任务的部属渔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做好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
(二)细化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本通知附件1确定的重点任务和考核指标,以及与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签订的项目任务委托书(见附件2)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三)抓好落实,力争取得实际成效。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确保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同时要通过编印节能减排宣传资料和现场交流活动等形式,深入宣传普及渔业节能减排技术,提高广大渔业管理者和渔民的节能减排意识。要注重示范内容的可推广性,及时收集整理分析项目实施经验,丰富适宜在全国或区域范围内推广应用的渔业节能减排技术和模式。
(四)用好资金,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拓宽渔业节能减排经费来源,扩大项目实施效果。本项目纳入了2016年财政绩效评价范围,我部将在年底将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绩效评价,请各承担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准备工作。在项目实施期间,我部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认真总结,全面完成项目任务。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总结项目执行情况,于2016年底前将项目总结报告和有关技术报告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并抄送本项目主管部门。总结报告包括主要做法、成效、经验、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技术总结报告要有数据、有对比、有分析、有结论、有建议。项目结束时,我部将对项目进行验收。
各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联系。
联系人:郭 薇
电 话:010-59192938
电子信箱:sunfish@agri.gov.cn
本文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607/t20160720_5212172.htm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8日
附渔业节能减排相关新闻:
山东济宁市梁山县2016年实施的“池塘水质综合调控及节能减排技术推广项目”,主要是在梁山县推广池塘水质综合调控及节能减排技术,改善淡水池塘养殖业的生产条件,保护水产养殖生态环境,提高水产品质量,增加养殖效益,减少药物使用,节能减排,从而提高池塘养殖产量、产品规格、成活率以及产品质量、养殖效益,推进渔业生态、健康、优质、安全养殖,核心试验面积为500亩,项目推广地点主要包括梁山县小安山镇、小路口镇、拳铺镇和杨营镇,推广规模3000亩。
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的实施,7月2日,梁山县成功举办了“池塘水质综合调控及节能减排技术推广” 项目培训班,技术员、项目核心区、推广区示范户等5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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