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8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重庆市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因地制宜推进“三权分置”,不断优化农村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大力发展以家庭农户为基础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
改革开放之初,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有效解决了温饱问题。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简称“三权”)分置并行,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实施方案》从深化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土地流转交易体系、多形式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纠纷调解仲裁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