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在稳固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培育和发展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促进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有序进行,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土地流转的程序、内容、行为等不规范;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土地流转中的承包经营户文化素质偏低等。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就必须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促进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流转。首先要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监督;其次,创新观念,推动土地顺利流转、坚持政策原则、确保土地规范流转;最后建立健全机制、完善流转、制度政策措施、激励流转。
2017年土地改革深化 土地流转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2017年可谓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年。今年之后,土地流转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第一,十九大给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和企业吃了颗“定心丸”——承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大大提升土地流转积极性。
所谓土地流转,就是把土地使用权从承包权里分离转让出去,有助于解决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后“有田无人种”的抛荒问题,也有利于专业的农业企业获取耕地,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
土地流转问题排行榜及详解!
什么是土地流转?正规流转程序是怎样的?土地流转国家也有补贴?种粮补贴到底是给转让方还是承包方?土地流转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下面我们就土地流转问题整理了一个排行榜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1、土地流转合同可以签多少年?
答:根据土地流转发包方的不同,有所不同,如果是从农户手里直接流转的话,最长的流转年限是该农户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如果从村集体采用反租倒包的形式可以流转30年,总的来说不超过30年(草地可以是50年,林地可以是70年)。
关于土地流转问题,农业部新添七条新规!
针对土地流转问题,农业部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对土地流转问题,制定了七条新的规定。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
专业角度看待,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流转问题
文主要研究城乡结合部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问题,而农村的土地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承包地的流转,二是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三是宅基地的整合。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促进承包地的自由流转。土地流转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本文主要采取在农民自由加入和退出的基础上采取新型合作化经营,通过多个合作社之间的竞争性经营,提高经营效率。而集体建设用地应省去政府征地环节直接入市,所得收入有村级政府和市级政府按合理比例划分。通过宅基地整合,有效利用宅基地。
1新农村建设中承包地的流转问题
在不改变耕地用途的基础上,提高农村生产效率,是政府工作的大事。但是由村组织主导的土地流转往往没有尊重农民意愿,部分地区出现土地流转资本主义化,村组织妥协于私人资本,使土地流转后农业生产的利益主要归于私人资本,而农民作为土地的承包人却得不到合理补偿。在具体的农业生产中,耕地大范围的非粮化也值得警惕。
受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合作化运动产生的严重后果,部分农民对合作化谈虎色变,然而现在中国农村,走新型农业合作化是大势所趋,新型农业合作化是有别于上世纪的合作化的。新型农业合作化不是简单的规模扩大,而是在农民自愿加入和退出的基础上,引进机械化生产等先进技术,得益于规模经济的效益,实现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新型农业合作化以股份制企业为管理模板,每一个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民为股东,由股东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董事会管理日常的农业生产,再由懂事会以雇佣的形式优先雇佣本合作社中的成员为技术工人,从事具体的农业生产。每一个村集体并不只有一个合作社,而是在自由合作的基础上,产生多个农村合作社,多个合作社统一在村集体组织注册。通过合作社之前的良性竞争,各自采用优惠条件吸引拥有承包地的农民入股,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问题原因对策有哪些呢?
土地流转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农业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是发展农业,振兴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渠道,农民外出务工数量增加,有更多的耕地可以流转;另一方面,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跳出以往发展的固定思路,发展新型农业和现代农业,这就要求集约土地发展生产,提高生产资料的利用率,提高农民的经济效益,这在很大程度上加速推进了土地流转的发展。
其次是拓展农民就业空间、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农村土地流转,解除了农民对土地抛荒的顾虑,拓宽了农民的就业渠道。既可以通过转入土地流转,成为土地种植大户,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机械作业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而获得更多的收益。也可以转出土地进入到二、三产业,不仅可以获得土地流转费还可以外出务工获得工资收入等。
最后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一方面,通过土地流转可以解放出更多的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甚至转移到城镇定居生活,降低农业人口比例,另一方面,也吸引了城市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提高了农村经济效益,这有助于城乡差距的缩小,有助于城乡一体化的实现。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集萃
1、你流转的土地以后能建厂房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2、你给农民签合同,签多长时间有符合法律?
关于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及建议(一)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吉林省吉林地区和白城地区的调研发现,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一)土地流转总面积小。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处于起步、初始阶段,土地流转面积不大,总体上都不超过10%。如吉林地区耕地流转面积3596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6.7%;白城地区耕地流转面积2.92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6%(耕地面积1200万公顷),下属的各县、乡、镇就更低。如通榆耕地流转面积只有2000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
(二)土地流转期限短。调查表明,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期绝大多数在1年和2—5年间,这种严重的短期流转行为极不利于集体经营和对土地的投入养护,造成地力下降,影响产出率。如吉林地区,流转期限为1年的有15526户,面积为14940公顷,占耕地流转面积的41.5%;2—5年的有10919户,面积为10922公顷,占耕地流转面积的30.4%;6—10年的有4809户,面积为4353公顷,占耕地流转面积的12.1%;10年以上的有7249户,面积为5754公顷,占耕地流转面积的16.0%。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承包权可以流转吗?
三中全会后,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话题不断升温。我们知道,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明确可以流转、抵押及担保,那么承包权呢?可以流转吗?怎么流转?在这里,土流网告诉大家,目前还没有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消息,承包权是保留的,不能流转,流转的是使用权或者经营权。不过本身农村集体内部(也就是本村农户之间)承包权是可以依法流转的。
所谓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分置,在物权理论中这三个权利分别对应所有权、成员权和用益物权。所有权不变,始终属于集体;成员权是和村集体成员这个身份对应的,因此理论上非本村集体成员,不能流转受让承包权;经营权为收益权,有了这个经营收益权,在承包期内就可以占有、使用、收益。至于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各地正在试点,但是鉴于目前经营权的低流通现状,银行在尝试,也有顾虑。
土流网提醒:三中全会后各种关于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消息很火,但是很多新闻都存在一定的误读。三中全会公报只是一个引子,具体的实施方式和政策制度还没有制定出台,所以还不能妄下结论。
习近平:好好研究土地流转问题
习近平来到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了解涉农产权交易尤其是土地流转交易情况。
新华网北京7月22日电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报道,习近平来到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了解涉农产权交易尤其是土地流转交易情况。他说,这是有益探索。如何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前提下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既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又通过合乎规范的流转增加农民收入?一系列问题在下一步改革中要好好研究。
为推动农村产权有序流转交易,激发农村各种生产要素活力,2009年4月,武汉市成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成为农业部农村土地流转价格监测点。迄今已办理1470宗农村产权交易,主要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交易额近90亿元,惠及16万农户。
中国科协组织专家调研土地流转问题
来源:中国科技技术协会
为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的智力优势,推动地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国科协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书记处第一书记申维辰的指示,2014年2月16日至18日,中国科协组织专家组赴河北省就“土地流转与土地托管”问题考察调研。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王春法带队,邀请中国国土经济研究会等9个全国学会选派的土地政策、农业经济、作物育种、食品安全、土壤治理、农田水利、农业机械等方面12位专家组成调研组,围绕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等问题建言献策。
2月18日,河北省委副书记赵勇在石家庄市会见了调研组一行,副省长许宁,省政协副主席、省科协主席段惠军等一同会见。王春法介绍了此次调研的目的与内容,并对河北省在土地流转方式中的探索表示肯定。调研组专家还就河北省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农产品龙头企业、加强耕地土壤保护、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