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是我国首个专门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的重要文件,提出了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
当前,我国形成的是以政府供应为主的土地一级市场和市场化的土地二级市场。在城市,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但是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相较而言,目前土地二级市场发展相对滞后。
自然资源部所有者权益司副司长王薇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土地的转让形式,将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都视为土地转让,实施统一监管。通过优化转让的交易规则、完善土地分割或者合并转让政策,实行差别化税费等改革举措,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存量土地进入市场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