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重大决策,水利部选择我省陆良县恨虎坝中型灌区、中坝村和澄江县高西社区,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总要求开展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过一年多的积极探索,在水价改革、引入社会资本、节水减排等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为充分发挥试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农田水利改革,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8号),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将试点经验在全州推广应用,现提出以下具体贯彻意见:
一、重大意义
(一)推广试点经验是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途径。历史欠账致使我州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工程管理粗放,运行效率低下。目前,全州2/3的耕地缺乏灌溉保障,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48,大型灌区渠系配套率仅为48.55%,中小型灌区改造任务完成不到4%,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陆良县恨虎坝中型灌区试点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构建了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的良好机制,有效弥补了投入不足,显著改善了农业灌溉用水条件,明显提高了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效率和效益,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主动性和自觉性的同时,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农村社会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为有效破解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探索出了有效途径。
(二)推广试点经验是健全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机制的迫切要求。长期以来,我州农田水利工程存在产权不明晰、群众参与管护程度不够高,农业合理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水费远低于供水成本,管护责任主体不明确、有人用无人管,群众节水意识差、用水浪费多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营和高效运行。陆良县中坝村试点以完善农业水价为核心,重点针对大户用水及参与式管理,探索建立以农民用水合作社为主体的管护机制,形成了合理水价,明确了管护主体,落实了管护责任,统筹了生产生活用水,实现了群众自管自用,确保了工程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