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
涉农资金是指中央、省、市、县安排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种植业、养殖业项目资金,扶贫、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资金,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资金,“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及用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的资金等,资金管理方式通常是成立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近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南乐县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试行)
乐政〔2017〕26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乐县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支持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南乐县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黄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内政〔2017〕11号
内黄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内黄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内黄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兰州皋兰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皋政发〔2017〕66号)
关于印发皋兰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皋政发〔2017〕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部门、单位:
《皋兰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等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确保全县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计划数的通知》(桂财农〔2016〕2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武宣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武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宣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7〕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武宣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二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宜章县2016年~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规范涉农项目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大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新政办发〔2017〕100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7〕1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大新华侨经济管理区:
《大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松桃苗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加大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有序统筹、有章可循。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开展脱贫攻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松府办发〔2016〕2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为松府办发〔2016〕246号文件所列20项资金清单,包括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跨年度资金)、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等。
关于印发《会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会政发〔2016〕11号
会政发〔2016〕11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会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会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已经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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