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确保2016年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廉租住房实施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甘肃省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驻甘部队和武警部队官兵住房保障社会化的通知》、《酒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敦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敦煌市城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出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分配方式
此次分配保障性住房采取配租和共有产权配售两种方式进行,其中配租65套,位于迎宾花园北区保障房1#、2#楼50套,位于阳光新区保障房小区3套,位于兰馨花园12套,面积均为50平方米;共有产权配售173套(产权比例为个人占70%,政府占30%,配售基准价为市物价局核定并经市政府批准的房屋销售价格的70%),位于安居苑小区20套,面积为67.02平方米,迎宾花园北区保障房1#、2#楼153套,面积为51.11平方米。
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