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税。由于政治、地理环境等原因,巴布亚新几内亚没有统一的土地税,制定土地税的权利被下放到省级地方政府手中。
农产品关税。巴布亚新几内亚大部分出口农产品无需缴纳关税,但部分农产品出口须缴纳关税:椰子、咖啡豆、茶、花生、椰干、椰仁、甘蔗、棕榈油、可可、椰干油、橡胶,出口税为2.5%;原木出口实行28.5%的税率。进口税方面,对部分木材、鱼类、蔬菜、水果、糖、烟草等收取40%的保护关税。
在林产品关税方面,巴布亚新几内亚政府出台了相应的关税优惠政策:①加工企业进口自用的机械设备和建筑材料,可享受免征关税待遇;②木材制品出口免征关税;③木材加工企业投资后5年内免缴工商所得税。但为了保证国内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避免森林的过度砍伐,巴布亚新几内亚政府采取增加原木出口税来抑制原木出口。在世界银行的压力下,原木出口关税不断提高。
农业优惠政策。对于直接适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只雇佣本地居民的项目与产品的花费将会享受到100%的加速折旧政策,并且如果是使用与生产并没有直接相关的产品和固定资产(5年以上使用寿命),将享受到20%的加速折旧,而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的植物的投入在第一年可以扣除ss%的折旧。对于清理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消灭病虫害以及运输和储存水的适当的资本投入在交税时可以全部予以扣除。另外投资某些农村地区的农业、建筑业、酒店业、制造业等项目的企业,免除其10年所得税;某些农业项目开发投入税收减免;农业研究和开发支出税收减免;农业推广服务支出税收减免;农业、渔业资产投入税收减免;降低渔船柴油燃料消费税;免除农用拖拉机消费税;木材加工企业投资后5年内免缴工商所得税,减免农业项目股东个人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