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贷款
农户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服务辖区内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类人民币贷款。农户贷款种类主要包括农户种植业贷款、农户养植业贷款,农户其他行业贷款。贷款的对象是一般承包户和专业户。银行对农户贷款的管理,应当适应其家庭经济分散经营的特点,在贷款用途、数量、期限、条件等方面,都要因地制宜、灵活掌握,尽量满足其从事个体农业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随着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很多机构联合银行开通一系列的金融产品,缓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土流网小编精心汇总了关于农户贷款的相关政策、申请条件等相关文章,供大家阅读。
2016年天津农业补贴何时兑付?农户每亩补贴多少钱?
2016年,天津市原来分类实施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政策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贴标准是按照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95元。
据介绍,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对象是:本市种粮农户(含村集体土地承包户)和国有农场职工(含国有农场土地承包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中央、市、区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和市财政每亩承担83元,区县财政每亩承担12元。市财政部门根据上一年度粮食作物补贴面积,将当年预算安排的补贴资金的80%预拨区县财政部门。
区县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8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农业主管部门(市种植业办)、财政部门据实申报粮食作物面积落实情况。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结算资金拨付各区县财政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户。
福建省关于加快发展农户家庭农场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5〕91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农户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家庭农场)是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家庭农场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举措。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家庭农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要求。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围绕建设特色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通过政策引导、示范引领、完善服务,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到2020年,力争全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2万家左右,其中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1000家,家庭农场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或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当。
二、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作用,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指导和纠纷调解等服务。按照农地农用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连片规模的农村土地或池塘水域承包经营权向家庭农场规范流转,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各地财政设立土地规模经营扶持专项资金,重点对土地流向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且流转期限较长的流出农户,给予土地流转租金补贴。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形成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
两会焦点:土地流转后,农户的利益如何保障?
国家大力推行土地流转,最终目的是要帮助农民提升生活质量。但目前土地流转过程中不可否认还存在一些利益不均的问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最近在接受采访时谈到土地流转后,保障农户利益的关键在于农户和企业要成为利益共同体。
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了“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张晓山认为,在供给侧改革的形式下,土地流转过程中,只有土地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利益共同体,更均衡地分配土地红利,才能真正帮助农业各产业生产成本的下降。
谈到土地流转中企业的作用,张晓山指出,企业进入农业可以带来先进的理念、技术、资金、销售渠道等,但是龙头企业进入农业不是代替农民做农业,而是带领农民做农业。
张晓山指出,不止是企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政府部门的监督和协调也不能放松,政府部门的工作是需要确保土地流转不会变成“圈地圈钱”,企业拿到流转的土地之后不是做非农业、非粮食生产的事业,不是一旦做不好,甚至破坏了土地之后不负责任一走了之。
天津市对种粮农户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津农委计财﹝2015﹞114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精神,提高政策补贴效能,保护粮食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从2016年起“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本市种粮农户(含村集体土地承包户)和国有农场职工(含国有农场土地承包户)。
二、补贴标准
国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普通农户如何参与其中?
今年国家出台“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明确提出,要大力扶持乡村旅游,但对于很多深居农村的普通农户来说,想搞旅游,却力不从心。
家住重庆市石柱县黄水镇的陈翼夫妇,如今已经成功经营起一家乡村旅馆,但回想当初,陈翼也说自己一直顾虑重重:“国家支持,自己家里又有闲置的地和房间,当然也想发展乡村旅游。可是自己对旅游业不熟,卫生、消防等手续又很严格……”
但现在,陈翼夫妇经验的旅馆已经被评为3A级,每年轻松挣六七万元以上不在话下,同样是普通农户,陈翼夫妇如何完成了这样的蜕变?
普通农户对接乡村旅游,究竟缺什么?
林业投资,先看看农户心中的账
林业生产具有周期长和风险大等特点,在转包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时,不妨参考传统农户对林地的投入情况和影响投入因素来做出前期预估。“全世界的农民在权衡成本、收益和风险时,心中都会有一本账,在闭塞的、孤立的、分散的范围以内,他们都是精打细算的‘经济人’”, 诺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这样说道。
传统农户在市场观察和新信息接收方面处于劣势,但大都会围绕着他们生存之本——土地,精打细算。农户对林地的投入分为劳动力和资本两块,劳动力包括自家劳动力和雇佣劳动力,如在江西长水村,毛竹砍伐工人均需150元一天,资本投入包括种苗、农药、肥料、灌溉采伐工具等生产资料费用。
2011年夏,浙江林业大学徐秀英教授团队对浙江省3个县18个行政村农户进行了抽样调查,从收集到有效问卷264户(竹林地块151户、经济林地94户、用材林地18户)分析得出,在地块单位面积总投入中,劳动力投入为8481.77/h㎡元,占林地总投入的77.08%,农药肥料的投入为1707.82/h㎡,占林地总投入的15.52%,种苗的投入仅为7.39%。外出务工潮造成劳动力雇佣困难,人力成本拔高。
农村土地确权中没有土地的农户如何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中没有土地的农户如何确权?
首先来看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第二轮土地承包后个别农户因各种原因放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整户自愿书面申请除外),而集体经济组织已依法将其承包土地发包给了其他农户,现无地农户又要求索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如集体经济组织有机动地的,可用机动地给予调整解决,无机动地的允许其排队候地。
土地流转如何带动经营主体和农户双增收?
为了增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现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按照“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式多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产品有机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土地流转呈现出流转规模日趋扩大化、流转主体日趋多元化、流转效益日趋综合化等特点。
截至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42388.4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7.6%,其中:转让1907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4.5%,互换537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3%,出租37896.49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89.4%,股份合作2030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4.8%,其他形式17.91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0.04%。涉及农户6474户,占承包土地农户的10.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推进,加速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扩大了农业规模经营,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对原承包农户自行转让土地后不主张登记的如何处理?
对原承包农户自行转让土地后不主张登记的如何处理?
二轮承包后未经发包方同意,原承包户自行将部分或全部承包地转让给他人,原承包合同、证书和登记簿均未作变更和调整,原承包户不主张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1)对受让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双方当事人协商补签土地转让合同,完善手续后,转让土地可确权登记到受让方。
(2)对受让方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受让方申请予以确权登记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农户需要配合的工作主要有哪些?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农户需要配合的工作主要有哪些?
答:(1)到田间地头确认自己的地块。
(2)在确权登记资料中签字、按手印确认自己的地块。
(3)配合街道(乡、镇)、村组提供相关资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