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根据国家、省相关法规,对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进行更新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按分类定级进行,即按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三类用途分别定级和测算基准地价。三类用途以外的土地基准地价标准具体细分为:工矿仓储用地中的采矿和仓储用地适用工业用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经营性文体娱乐用地除外)、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适用工业用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经营性文体娱乐用地适用商服用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地下建设(单建)用地使用权地价收取标准:地下第一层按地上用途基准地价平均容积率状态下市场价格的30%收取,地下第二层按地下一层地价的50%收取,地下第三层及更深层不收取土地价款。
二、确定宗地的土地级别应以土地级别图为准。以街道为级别界限划分级别时,街道级别较低一侧的第一宗土地自动上调一个级别,与街道另一侧级别相同(以高速路、铁路、河流为界限的除外)。
三、开发程度设定为:商服用地“六通一平”,住宅用地“七通一平”,工业用地“五通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