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加快推进全市养殖业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农牧发〔2017〕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内政办字〔2017〕17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主要推广模式,以畜牧大旗(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因地制宜,因场施策,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粪污资源化利用主导模式,以就地就近用于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及沼气、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充分调动政府与市场两个积极性,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市场运营模式、政策支持体系和责任监督制度,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加快全市现代畜牧业步伐和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