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地
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想方设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那您知道关于节约用地有哪些规定标准吗?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明确要求,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一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二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三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四要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五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2014年3月27日国土部部长姜大明签署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其中,重点提出对建设用地进行总量控制,对存量用地要注重盘活利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发布!附解读
2011年12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桂政发〔2011〕59号)实施至今,已历时8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办法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当前需求。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产业园区用地管理,提高产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山东印发《关于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附解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创新开发区用地管理制度,提高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4月20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9个部门单位印发了《关于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如何解读呢?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先行者,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依然很大,供需矛盾突出,同时,也存在着开发区功能定位模糊、主导产业不明显、土地供应布局不够合理、产业集聚效度不高、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较大、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多方面问题。在此背景下,持续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现高质量发展迫在眉睫。
2019年第2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确定:严格保护耕地 节约集约用地
2019年6月1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第2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今年活动主题为“严格保护耕地 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各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各类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土地资源国情国策的了解,培育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绿色发展意识。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社会团体:
汕头市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2009年以来,按照国土资源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的决策部署,为盘活低效存量土地资源,缓解用地供给不足,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和《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的规定精神,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0〕12号)、《关于印发汕头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府〔2012〕75号)等配套文件,全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三旧”改造水平,更好地发挥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保障作用,2016年9月14日,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为提升我市“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落实粤府〔2016〕96号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江西省九江市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4月22日是第48个“世界地球日”,宣传的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倡导绿色简约生活——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江西省九江市国土资源局透露,该市坚持以节地与绿色并行,集约与生态并轨,不断提升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水平,资源保障路子越走越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取得明显成效。
地生万物,贵比黄金。在全面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战略的过程中,九江市实现了国土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重争取增量向重挖掘存量的转变,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土地要素保障。规划引领“调”地。“做好规划是最大的节约集约”,去年来,该市紧紧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契机,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原则,市本级和13个县(市、区)先后调整完善了区域规划和产业规划,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划期内该市有效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达16.23万亩。清理闲置“盘”地。
通过实施建设用地区位调整,更新基准地价,航测技术开展工业园区用地情况专项清理等方式盘活批而未用和低效利用土地,从而提高项目用地的供应率和利用率。去年,该市有效处理闲置土地69宗,面积7258亩。德安县通过园区“腾笼换鸟”企业22家,盘活用地 562亩。湖口县启动园区闲置土地“二次开发”,盘活闲置厂房4万平方米。资源挖潜“增”地。通过造耕地、旱改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拆旧复垦等工作举措,大力补充耕地,耕地动态与建设用地动态实现“两平衡”。去年,该市新增耕地1.58万亩。
最新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
武汉市为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24号)、《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武发〔2013〕15号)等精神,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深化土地有偿使用
(一)明确国有土地划拨供应范围。凡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的建设用地项目,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划拨用地目录》规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永州市蓝山县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
近日,永州市蓝山县国土资源局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要求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该局强调,要按照文件精神,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增强规划的刚性和严肃性,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要着力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严格“净地”出让和收储制度;强化用地合同管理。
要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引导土地立体开发利用,强化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有效盘活农村建设用地。要全力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规范开发区用地管理、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要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机制,创新执法监察和闲置土地处置机制,完善考核督察问责机制,落实典型示范引领机制。
湖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十三五”建设用地规模不超171万公顷
央广网6月23日,湖南省政府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推动全省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湖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016年6月25日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为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湖南省政府于2016年5月27日出台该《意见》。《意见》明确,湖南将严格规划管控、强化土地利用计划调节,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将城镇周边、道路两旁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除确实无法避开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控制农村新增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净地”出让和收储制度。出让的建设用地必须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禁止“毛地”出让。
湖南从四方面着力保障节约集约用地
6月23日,湖南省政府在长沙召开《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会上,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就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做了解读。
方先知介绍,《意见》对湖南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明确了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发改、经信、住建、财政、税务、统计、国土资源等部门各负其责,市县人民政府对节约集约用地负总责,有关情况纳入市县人民政府目标考核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范围。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制定相应奖惩办法。按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对市县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下降率监测考核和年度评估。对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不力和工作不到位、违反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或进行责任追究。
2014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
《2014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现就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知如下:
一、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保障科学发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