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东北地区玉米和大豆收购工作的通知
国粮调〔2017〕188号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精神,积极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今年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玉米、大豆实施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为切实做好2017年东北地区玉米和大豆收购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