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2017年浙江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点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旅游局关于继续开展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农产发〔2017〕5号)精神,通过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市农业局、旅游局(旅委)初评推荐,省农业厅、省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估和实地调研,拟认定宁波市江北区等6个县为浙江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象山县定塘镇等18个乡镇为浙江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宁波市奉化爱歌顿农场等25个点为浙江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现将拟认定的浙江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点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2月28日前(双休日除外),向省农业厅产业信息处(电话:0571-86757775)或省旅游局产业促进处(电话:0571-85212029)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