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开发
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其中,休闲农业开发是近年来的热点,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休闲农业旅游景点增多,规模扩大,功能拓宽,分布扩展,呈现出一个良好的发展新态势,前景较好。中国目前休闲农业发展的模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连片开发模式、“农家乐”模式、农民与市民合作模式等。
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意见
国办发〔2016〕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建房[2016]22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
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全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制定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制度有效衔接为重点,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制度合力,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
《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解读
强化衔接形成合力确保实现精准脱贫
——专家解读《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
2016年9月27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专家指出,意见是实施农村低保兜底脱贫的制度性保障,两项制度的衔接应常态化、机制化,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016《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
《意见》指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等原则,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重点任务。在政策衔接方面,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在对象衔接方面,提出要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在标准衔接方面,规定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方,按照国家扶贫标准综合确定农村低保的最低指导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已经达到国家扶贫标准的地方,按照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调整。在管理衔接方面,要求县级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加强沟通,共享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名单等相关信息。
暂不能开发土地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处理暂不能开发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事项?该不该缴税?对于一些大型房企而言,此问题尤为突出。本文针对这一问题通过特定案例对争议的两种观点进行详细剖析,并结合不同法律对此提出参考性建议。
一、基本案情
近期,某地税局接到某房产开发公司(简称甲公司)退还已经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申请。甲公司于2009年至2014年分别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取得了某湖湾A、B、C、D、E五宗土地,并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用作抵押贷款,已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共计6571317.42元。在办理开发手续过程中,甲公司发现拍卖取得的五宗土地均为林地,且林业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甲公司提供了五宗土地未实际交付使用的现场照片。市地税局经实地核查发现,目前五宗土地上仍是杂草和树木。此外,当地政府于2016年1月出具办公室办文单,注明截至目前无法按净地标准,将土地交付给甲公司。国土部门重新出具正式补充协议延迟交地,分别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前(A地块)、2017年5月30日前(B地块)、2017年5月30日前(C地块)、2017年5月30日前(D地块)、2017年12月30日前(E地块)。甲公司现以未实际取得交付土地,且未实际使用为理由,提出原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误缴,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6571317.42元。
二、观点争议
我国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
2003年3月,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包含了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给出了相关的定义: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复垦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活动。
2012年3月,《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颁布实施,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的五项主要任务:一是统筹推进土地整治;二是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三是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四是有序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五是加快土地复垦。
附:土地整治宣传标语50条
2016《山西省关于用好用活土地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的通知》
(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08月26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功夫、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用好用活现有各项土地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支持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土地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利用,保障贫困地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贫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调整完善工作予以支持和指导
2016内蒙古包头市土地一级开发办法(全文)
包头市为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印发了《包头市土地一级开发办法》,《办法》提出土地一级开发主要有5个方面的内容:1.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收回(收购)工作;2.实施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工作3.完成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拆移及土地平整等工作;4.实施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5.其他与土地一级开发相关的工作。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包头市城镇化建设进程,统筹安排城市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市场调控,规范土地一级开发,更好地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江苏连云港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最新)
连云港市政府出台了《连云港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明确县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通过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实施、综合整治提升改造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对利用低效产业用地兴办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支持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的提供政策支持,着力打造规模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发展格局。注重学习培训主线,认真学习南京市、无锡市等试点地区先进做法,邀请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单位开展工作培训,召开座谈交流工作难点,确保再开发工作顺利推进。拓展工作覆盖面,再开发范围延伸至城镇范围内其他类型存量低效用地,布置低效用地调查建库、编制专项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等重点工作,确保年底前按时保质保量实施一批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全文如下:
连云港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盘活存量低效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全市产业结构升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7号)要求,结合连云港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