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官方16日对外发布消息,根据最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将在该省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种植、生产、加工和销售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作物,以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用农产品。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本省行政区内禁止种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违者责令铲除、销毁,最高罚款20万元。同时,禁止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转基因或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用农产品,对经营转基因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等不按规定显著标示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食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批准转基因种植的作物只有两种:一是转基因抗虫棉花,二是转基因抗病毒番木瓜。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均是进口作物,国内不允许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