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
《方案》明确,要突出生产、生活、生态,全面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乡风文明水平,从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推进村道硬化、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推进集中供水全覆盖、提升农民住房水平等八方面入手,把2277个省定贫困村打造成为党组织领导有力、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南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为实现高水平稳定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明确,省按照示范村整治标准、示范标准进行考评奖补,奖补资金分为普惠性奖补和叠加性奖补,对承担巩固提升、文化古村落保护开发等有叠加任务的村实行叠加奖补。2277个省定贫困村中,剔除已纳入新农村连片示范村建设的87个贫困村,对于其他2190个省定贫困村,由省级财政新增安排资金3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