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需求,农业农村部修订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对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方式和经销机制进行了调整,对冷链贮存运输和二维码追溯提出了明确要求,解决了强制免疫疫苗经销渠道不畅、养殖场户购买不够便捷等问题,有力推进“先打后补”防疫补贴政策落实落地。
一、制定背景
贯彻实施好《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保障我省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以下简称强免生物制品)有效供应,推动“先打后补”工作有序开展,亟需明确我省强免生物制品的经营管理机制,制定生物制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审查细则。因此,我厅在总结往年有益做法、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经多次征询各方意见,反复研讨与修改,并由厅法规处组织规范性审查后,形成正式《通知》文件。《通知》还专门明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审查实施方案,严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准入关,严格审批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一致,过程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