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带来河南省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最新规定,重点措施有哪些?
(一)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十四五”时期,2022年、2023年、2024年省市县三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分别不低于32%、40%、48%;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若实际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8%,则按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8%计提。各市县要结合实际确定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合理把握改革节奏,确保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全省目标。严禁以已有明确用途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委和省政府将根据中央农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考核办法,考核各市县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是否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