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对于破解“三农”问题、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17号)要求,结合我省电子商务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深入实施“电商换市”,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总体部署,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和全面发展相结合,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相结合,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为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争取到2017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达20万个,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额500亿元;争取县域网络消费额占当地居民消费总额的比重达25%以上。建成100个乡镇电子商务创业园和1万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农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和农村青年网络创业机制初步建成,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