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子商务
农村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网络平台嫁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以数字化、信息化的手段,通过集约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成体系的跨区域跨行业联合,构筑紧凑而有序的商业联合体,使之兼而成为遍布乡、镇、村的三农信息服务站,降低农村商业成本、扩大农村商业领域、使农民成为平台的最大获利者,使商家获得新的利润增长。5年来,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取得了快速发展,虽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星星之火渐已燎原。多地颁布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财政部也出台了《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农村电子商务创业项目得到大力扶持,农村各类经济主体与大型电商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将来,随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政策环境逐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发展壮大,我们期待农村电商给农村带来更多令人惊喜的变化。
沈阳市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沈阳市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沈阳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要点的通知》(沈政办发〔2014〕60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沈政办发〔2014〕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原则,以不断扩大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日用品线上线下交易为核心,以构建农村电子商务运营平台为载体,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农村网络设施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不断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福建省关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全文)
福建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4〕157号),发挥电子商务对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争取到2018年,构建网货下乡、农品进城的网上通道,农村网购网销快速增长,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600亿元,县域网络消费额占当地居民消费总额25%以上;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寨;建成50个乡镇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10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50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培育100家经营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企业,争取在全省80%乡镇建立1万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8万名;初步构建起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农村青年网络创业机制,推动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合肥市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54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结合合肥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丰富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鼓励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导和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涉农经营主体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等,开辟农产品流通新渠道。支持大型农产品交易批发农贸市场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大宗商品批发业务。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支持组建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专业化服务。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本加强合作,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力争到2017年底,建设3-5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化涉农电子商务平台,重点培育3-5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本土农村电子商务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等。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河北省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精神,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拓展农民创新创业平台,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16年底,在全省实现县域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全覆盖、行政村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在解决买难卖难、创业增收、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力争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800亿元,占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的12%。
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9000亿元,占全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的20%以上。
仙桃市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试点工作方案(最新)
我市被纳入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综合示范试点。为切实做好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工作,加快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运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合力,以大中型流通企业为载体,以邮政网络为依托,整合电商、物流、商贸等市场主体和政府公共服务资源,重点促进全市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流通和乡村旅游服务的互联网应用,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商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打造“渠道畅通、交易便捷、配套完善、服务优良”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一网多用、城乡互动、双向流通、融合一体”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2016】西安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和《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涉农区县以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区县为抓手,出台电子商务鼓励政策,近期至少要创建一个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示范园和2—3个示范村;镇(街道)要以特色产品、“一村一品”工程等为切入口,推动产品上线营销,尽快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电子商务镇、村。区县财政要安排相应的资金,在经费保障、园区建设、电商孵化、信贷扶持、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环境营造宣传等方面予以扶持,建立健全农村电商发展的创新激励机制。
二、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2016黔东南州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
黔东南州为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 〔2015〕50号)以及《黔东南州电子商务发展“北斗计划”实施方案》(黔东南党办发〔2015〕23号)等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州特色产品资源,拓宽农特旅产品网销渠道和满足农村电子商务消费需求为重点,依托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着力抓好试点示范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物流、通信、政策等支撑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与“三农”融合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为实现我州与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2016】安阳市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安阳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决策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电子商务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主要手段,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二、总体要求
安徽省巢湖市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54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5]49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农产品电商发展,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丰富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鼓励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导和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涉农经营主体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等,开辟农产品流通新渠道。鼓励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探索生鲜电商模式,成立乡镇专业农户协会,实施“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生产模式,努力打造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专业化服务,制定本地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标准,提升农业企业信息化水平。力争到2017年底,建设1-2个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化涉农电子商务平台,重点培育2-3家在全省有影响力的本土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实现全市不少于5个以上示范村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和巾帼电商创业行动。以返乡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个体经营户等为重点,依托电子商务园区和专业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和孵化,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切实发挥他们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指导具有特色商品生产基础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引导农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探索农村创业新模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1000名以上的农村青年、返乡高校毕业生等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拓展农民创新创业平台,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推动相结合、示范引领和全面推动相结合、省级指导和地方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深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构建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业流通和服务网络。
二、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