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湖北省宜城市被列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以来,牢牢坚守土地制度改革“三条底线”,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取得了实质性的阶段成效。
2015年春节期间,宜城市组织500多名干部进村入户,掌握了全市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全市现辖10个镇、227个行政村(社区)、1388个村民小组、6603个农村居民点,38万农村人口、10.66万户,11.24万宗宅基地。为消除干群的改革疑虑,该市在引导大家详细解读改革政策的基础上,算好农民增收、耕地保护、集体收入“三笔账”,形成改革的共识;在重要路段醒目位置竖立宣传牌30余块,悬挂刷写宣传标语500余条;印发致农民一封信、宣传画册20余万份;群发手机短信、微信5万余条;电视台、出租车灯箱广告滚动播放等方式广泛宣传,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该市从实际出发,精心编制了《宜城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使方案切合实际,增强可操作性。为防止改革工作走弯路,该市根据区位条件、经济水平、社会发展和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选择4种类型8个村先行试点,探索了工作方法,积累了相关经验。2016年3月8日,宜城市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比较成熟的经验模式,为修法提供典型范例和成功实践。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宜城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阶段成效。
一是扩权赋能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宜城市整合国土局、房管局部分职能,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构建“房地”统一登记工作模式。2016年6月30日,全市已停止发放土地证和房产证,颁发不动产证,8个试点村发放不动产权证书603本,其余村已进入宅基地权属审核公示阶段,年底全面完成发证工作,确保每宗宅基地权属清晰。该市还出台了《宜城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贷款,目前已有5户农民利用房地不动产权证贷款46万元。同时,建立宅基地的转让、出租、抵押等流转机制,允许宅基地在一定范围内转让、出租,进一步扩大了宅基地权能,赋予了宅基地及农民住房财产权,实现宅基地的用益物权。扩权赋能后,农民利用宅基地及农房抵押贷款,可以用于发展农业经济、扩大生产规模和壮大家族生意;农房转让、出租,增加农民收入;宅基地自愿退出,村集体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和奖励,壮大了家庭经济;宅基地退出后复垦为耕地,农民耕种后获得种植收入,多种渠道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