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重大决策部署,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形势下土地利用形势变化的需要,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服务保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能力水平,保住四川农业金字招牌,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动力的意见》(川委发〔2017〕1号)精神,结合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健全农村土地规划体系
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协调有关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在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和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保护的地方,根据发展建设需要,推进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建立县域农村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统筹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等各项用地。做好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规划局部调整、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机衔接,细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规划多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