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工作。那么我国农村的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
我国农村的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
对于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一定要考虑很可能出现的人地分离实际,确保出嫁女和入赘男能够在原居住地或新居住地确权登记,避免两头漏登或重复登记的现象,切实做到确权登记颁证“簿有其名,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具体要依据是否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承包地在哪里,就在哪里确权。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的,本次确权不能在原居住地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应在新居住地进行确权登记。出嫁女在嫁入地取得二轮承包土地,其娘家人全部死亡,属于家庭承包户消亡,不再对其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