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
《意见》提出,以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引导农村土地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等规模经营主体流转。现阶段,重点扶持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规模经营。
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积极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土地股份合作,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完善县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和流转服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确定、形式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